中國《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2005)將住宅建筑依層數劃分為:一層至三層為低層住宅,四層至六層為多層住宅,七層至九層為中高層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為高層住宅。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為單層和多層建筑,大于24m者為高層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為超高層建筑。
從建筑專業角度講,多層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24米(10米<多層建筑高度<24米),且建筑層數大于3層,小于7層(3層<層數<7層)的建筑。
在新《高規》即《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02)里規定:10層及10層以上或高度超過28m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稱為高層建筑結構。當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稱為超高層建筑。
中國《民用建筑設計通則》將住宅建筑依層數劃分為:一層至三層為低層住宅,四層至六層為多層住宅,七層至九層為中高層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為高層住宅。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為單層和多層建筑,大于24m者為高層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為超高層建筑。
按現在有關規定,十層以上為高層。
高層和多層建筑的重要區別是高層結構不僅要承受豎向荷載,還要承受的水平荷載(如風、地震作用)。而對于多層建筑,水平荷載的問題不是那么突出,而對于高層建筑而言,水平荷載作用的問題就比較突出了。。
磚混結構如果太高,就難以承受水平荷載的作用,這時采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其承受水平荷載的能力要大大高于磚混結構。但是如果建筑物再高,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也難以滿足承受水平荷載的要求,這時在框架結構中加上鋼筋混凝土墻體(稱為剪力墻,承受水平荷載的能力很強),或者全部采用鋼筋混凝土墻體,以承受更大的水平荷載作。
進行高層建筑結構設計時,不僅要考慮豎向荷載,還要考慮水平荷載的作用。
多層建筑的定義
多層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24米,且建筑層數大于3層,小于7層的建筑。但人們通常將2層以上的建筑都籠統地概括為多層建筑。中國《民用建筑設計通則》將住宅建筑依層數劃分為:一層至三層為低層住宅,四層至六層為多層住宅,七層至九層為中高層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為高層住宅。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為單層和多層建筑,大于24m者為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為超高層建筑。
高層建筑的含義
說完多層建筑了,接下來我們來說說什么是不高層建筑。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在美國,24.6m或7層以上視為高層建筑;在日本,31m或8層及以上視為高層建筑;在英國,把等于或大于24.3m的建筑視為高層建筑。在中國10層及10層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高層民用建筑混凝土結構為高層建筑。簡單來說就是超過一定數值的高樓就叫做高層建筑,比起多層建筑,高層建筑更好理解。
多層建筑的結構
多層建筑的上部結構的整體剛度和抗震性能至關重要,而與之相適應的基礎選型成為影響結構安全和建筑經濟的重要因素。通過大量工程實踐,發現有些建筑在基礎選型上與上部結構不相適應,與所處地基條件也不很協調,在發揮地基、基礎及上部結構空間協調作用上不能較緊密地配合,協同工作,以發揮更大的、更充分的作用。有的建筑物基礎選型時不顧上部結構,建筑場地的地基條件也考慮不周,孤立地設計基礎,建成使用后出現一些問題。
基礎工程造價占整個建筑物造價的比重相當大,遇到地基條件較差,處理地基須投入較多資金時,則基礎造價更高。合理的基礎選型,既能在技術先進,也能在經濟上合理。
高層建筑的特點
世界各城市的生產和消費的發展達到一定程度后,莫不積極致力于提高城市建筑的層數。實踐證明,高層建筑可以帶來明顯的社會經濟效益:首先,使人口集中,可利用建筑內部的豎向和橫向交通縮短部門之間的聯系距離,從而提高效率;其次能使大面積建筑的用地大幅度縮小,有可能在城市中心地段選址;再是,可以減少市政建設投資和縮短建筑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