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交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身份證件以及不同提取情形所需的申請材料。委托他人代辦的,應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相關委托證明材料。 1、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發生之日
新貸款辦法將于11月24日執行,提取辦法于12月1日執行。與原辦法相比,新辦法具有如下特點: 一、貸款政策調整 (一)增加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兩類貸款品種 為支持中低收入職工購房,新辦法規定,購買定向安置經
把自己應該填寫的部分,或者讓單位的人給你填寫,填寫完《申請表》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職工本人簽名并由單位審核蓋章后,由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向公積金中心分支機構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職工同
淮南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辭職、辭退或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約提取 提取條件:因辭職、辭退或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約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一年,不再就業或新就業單位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提取材料:戶籍在濰坊,不再就業
只有滿足下列條件才可以提取: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及額度 一、申請條件。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