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甲乙等防火等級防火門的設置位置及等級分類
一、設甲級防火門的部位
高規
4.1.2燃油、燃氣的鍋爐、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等宜設置在高層建筑外的專用房間內,除液化石油氣作燃料的鍋爐外,當上述設備受條件限制必須布置在高層建筑或裙房內時,其鍋爐的總蒸發量不應超過6.00t/h,且單臺鍋爐蒸發量不應超過2.00t/h,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總容量不應超過1260kVA,單臺容量不應超過630kVA,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4.1.2.1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并采用無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當必須開門時,應設甲級防火門。
4.1.3.2柴油發電機房內應設置儲油間,其總儲存量不應超過8.00h的需要量,儲油間應采用防火墻與發電機間隔開,當必須在防火墻上開門時,應設置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
5.2.7設在高層建筑內的自動滅火系統的設備室、通風、空調機房,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1.50h的樓板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部位隔開。
5.2.8地下室內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過30kg/㎡的房間隔墻,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0h,房間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6.3.3.6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其他電梯井、機房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隔開,當在隔墻上開門時,應設甲級防火門。
7.5.1獨立設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在高層建筑內設置消防水泵房時,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并應設甲級防火門。
檔案館設計規范
4.4.6中心控制室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宜設在首層主要入口附近;
2.室內應設空調或局部空調;
3.與其他用房的隔墻,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h,樓板不應低于1.5h,隔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7.2.5空調設備應設在專門房間內,機房門應為甲級防火門。
6.0.7庫區內設置樓梯時,應采用封閉樓梯間,門應采用 不低于 乙級的防火門。
6.0.8庫區緩沖間及檔案庫的門均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應為甲級防火門。
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
4.4目錄檢索,出納空間;
4.4.7中心(總)出納臺應毗鄰基本書庫設置,出納臺與基本書庫之間的通道不應設置踏步,當高差不可避免時,應采用坡度不大于1∶8的坡道,出納臺通往庫房的門,凈寬不應小于1.40m,并不得設置門坎,門外1.40m范圍內應平坦無障礙物,平開防火門應向出納臺方向開啟。
6.2.5書庫,非書資料庫,珍善本書庫,特藏書庫等防火墻上的防火門應為甲級防火門。
6.2.8書庫,非書資料庫,藏閱合一的藏書空間,當內部設有上下層連通的工作樓梯或走廊時,應按上下連通層作為一個防火分區,當建筑面積超過本規范第6.2.2條的規定時,應設計成封閉樓梯間,并采用乙級防火門。
(6.2.2基本書庫、非書資料庫,藏閱合一的閱覽空間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當為單層時,不應大于1500㎡;當為多層,建筑高度不超過24.00m時,不應大于 1000㎡;當高度超過24.00m時,不應大于 700㎡;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書庫,不應大于 300㎡。
當防火分區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其允許最大建筑面積可按上述規定增加 1.00倍,當局部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0倍計算。)
7.2.3空氣調節設備應有專門的機房,其位置應遠離閱覽區;機房門應為乙級防火門,風管進入書庫時應設防火閥門。
劇場建筑設計規范
8.1.2舞臺主臺通向各處洞口均應設甲級防火門,或按本規范第8.3.2條規定設置水幕。
8.1.5變電間之高、低壓配電室與舞臺,側臺,后臺相連時,必須設置面積不小于6㎡的前室,并應設甲級防火門。
8.1.11舞臺內嚴禁設置燃氣加熱裝置,后臺使用上述裝置時,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5h的隔墻和甲級防火門分隔,并不應靠近服裝室,道具間。
汽車庫防火
5.3.3除敞開式汽車庫,斜樓板式汽車庫以外的多層、高層、地下汽車庫,汽車坡道兩側應用防火墻與停車區隔開,坡道的出入口應采用水幕、防火卷簾或設置甲級防火門等措施與停車區隔開,當汽車庫和汽車坡道上均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可不受此限。
二、設乙級防火門的部位:
高規
5.1.5高層建筑中庭防火分區面積應按上,下層連通的面積疊加計算,當超過一個防火分區面積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5.1.5.1房間與中庭回廊相通的門、窗,應設自行關閉的乙級防火門、窗。
5.1.5.2與中庭相通的過廳;通道等,應設乙級防火門或耐火極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簾分隔。
5.2.1防火墻不宜設在L形等高層建筑的內轉角處,當設在轉角附近時,內轉角兩側墻上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00m,當相鄰一側裝有固定乙級防火窗時,距離可不限。
5.2.2緊靠防火墻兩側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0m,當水平間距小于2.00m時,應設置固定乙級防火門、窗。
6.1.3高層居住建筑的戶門不應直接開向前室,當確有困難時,部分開向前室的戶門均應為乙級防火門。
6.2.1一類建筑和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應設防煙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6.2.1.1樓梯間入口處應設前室、陽臺或凹廊;
6.2.1.2前室的面積,公共建筑不應小于6.00㎡,居住建筑不應小于4.50㎡;
6.2.1.3前室和樓梯間的門均應為乙級防火門,并應向疏散方向開啟。(疏散方向為人流出建筑物方向)
6.2.2裙房和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建筑應設封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6.2.2.1樓梯間應靠外墻,并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當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時,應按防煙樓梯間規定設置;
6.2.2.2樓梯間應設乙級防火門,并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6.2.2.3樓梯間的首層緊接主要出口時,可將走道和門廳等包括在樓梯間內,形成擴大的封閉樓梯間,但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等防火措施與其他走道和房間隔開。
6.2.8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樓梯間,在首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與其他部位隔開并宜直通室外,當必須在隔墻上開門時,應采用乙級防火門;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與地上層不宜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樓梯間時,宜在首層與地下或半地下層的入口處,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和乙級防火門隔開,并應有明顯標志。
6.2.10室外樓梯可作為輔助的防煙樓梯,其最小凈寬不應小于0.90m,當傾斜角度不大于45°,欄桿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0m時,室外樓梯寬度可計入疏散樓梯總寬度內;室外樓梯和每層出口處平臺,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臺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在樓梯周圍2.00m內的墻面上,除設疏散門外,不應開設其他門,窗洞口,疏散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且不應正對梯段。
6.3.3.4消防電梯間前室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或具有停滯功能的防火卷簾。
辦公建筑設計規范
第3.4.6條衛生管理設施間
……六層及六層以上辦公建筑宜設垃圾管道。高層辦公建筑設置垃圾管道時,應設前室,前室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3.4.4條汽車停車庫
……3.設有三臺以上電梯的辦公建筑,宜將一臺電梯通至地下汽車停車庫;該電梯于停車庫內應設前室,前室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或防火卷簾門。
三、設丙級防火門的部位
7.2.9建筑物內的管道井,電纜井應每隔2~3層在樓板處用耐火極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燒體封隔,其井壁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燒體,井壁上的檢查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5.3.2電纜井、管道井、排煙道、排氣道、垃圾道等豎向管道井,應分別獨立設置,其井壁應為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燒體,井壁上的檢查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小結:防火門設置部位 (高規部分)
應設置甲級防火門之部位:
01.燃油、燃氣鍋爐房之防火門隔墻必開門
02.油浸電力變壓器房之防火門隔墻必開門
03.柴油發電機房之防火隔墻之必開門
04.消防電梯井之防火隔墻必開門
05.消防電梯機房之防火隔墻之必開門
06.存放可燃物之地下室房門
07.自動滅火系統之設備室門
應設乙級防火門之部位:
01.房間與中廳回廊相通自閉門
02.與中廳相通的過廳通道之分隔門
03.與防火墻水平距水平小于2米之分隔門
04.高層居住建筑中開向前室的戶門
05.前室與防煙樓梯間之間的分隔門廳
06.封閉樓梯間之疏散門
07.開向封閉樓梯間之戶門
08.地下室與首層間防火隔墻之必開門
09.室外樓梯疏散門
10.消防電梯間前室門
應設置丙級防火門之部位:
01.電纜車、管道井、排煙道、垃圾道等豎向管井壁上之檢查門
02.垃圾道前室門
鍋爐房、變壓器室應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靠外墻部位,并應直接對外的安全出口,開口 上方部位設寬度不小于 1.00m 的防火挑檐(低規還可設高度不小于 1.20m 的窗間墻) 。
緊靠防火墻兩側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 2.00m;當水平間距小 于 2.00m 時,應設置固定乙級防火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