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積金提取條件一般有: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
因購買自住住房或償還住房貸款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提供身份證、婚姻證明等必要的證件外,不再提供還貸證明、購房或貸款資料。 符合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購買自住住房或需償還住房貸款的職工可直接辦理銷戶提取,不再轉入住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次數 另外,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具體次數和時間為: (1)采取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貸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九江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資料: 1、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
1、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自備): (1)貸款首付提取:①購房合同、②地稅監制首付款收據。 其中,職工購買杭州市(含濱江區)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時,需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可憑購房合同辦理,由中心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