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
1.持有鄭州市居住證1年以上;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人社部門規范的合同文本);3.月收入符合規定標準;4.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單位住房。
另,單身人員除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申請公租房時,應年滿法定結婚年齡。來鄭務工人員或靈活就業人員需持有鄭州市市區居住證明。
鄭州市公租房申請分為兩種情況,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要到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剛畢業大學生、外來務工人員不需要經過社區、街道辦,可直接到所在區的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1)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申請公租房:1、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有戶口遷入的,遷入時間必須在2年以上;2、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屬院、職工宿舍等企、事業單位投資興建的房屋、住宅);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目前,鄭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為1900元);4、單身人員年齡應滿28周歲。
(2)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之新就業職工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申請公租房: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此戶口需持有鄭州市居住證進行申請辦理);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此條被大多數新就業職工所忽略);3、月工資、家庭凈資產低于相關標準(目前,對于新就業職工,這一標準調整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6倍,即2280元;預計未來將逐步調整為8倍,即3040元);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區無自有住房。
(3)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之來鄭務工人員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申請公租房:1、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或持有鄭州市居住證1年以上)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3、月工資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即1900元;4、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
以上三種人群在確定滿足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之后,就可按照鄭州公租房申請流程進行申請了。
當然,人群不同,鄭州公租房申請流程及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差別。
(1)、鄭州公租房申請流程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符合鄭州市公租房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須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提出申請,領取《鄭州市公租房申請表》如實填寫,交由戶籍所在社區或居住地社區受理,之后交由街道辦事處、市民政部進行初審、復審。審核無異議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核準并備案,備案結束后,區住房保障部門向申請人發放資格證并進行配租。
(2)鄭州公租房申請流程之新就業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
符合鄭州市公租房條件的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需經用人單位統一向街道辦事處領取《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向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請核準后,交由相關部門審核、備案,備案結束后區住房保障部門向申請人發放《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
鄭州市公租房申請需要的材料有: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材料
(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
(5)住房情況證明;
(6)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2、新就業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資料
(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本人和配偶及父母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明、戶口簿;
(3)與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
(5)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3、來鄭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供的資料
(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員身份證件、戶口簿(戶籍證明)、學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
(3)申請單位出具的擔保書和申請人員的收入證明;
(4)申請單位營業執照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鄭州申請公租房的條件的要求:首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才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無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6倍。單身人員,除應當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時,應年滿法定結婚年齡。
其次,新就業職工在申請公租房時應同時具備以下標準:具有鄭州市常住戶口;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月工資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6倍;本人在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此外,來鄭務工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才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持有鄭州市居住證1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月工資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6倍;在鄭州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按照規定,上述申請家庭人均凈資產還應低于規定標準(目前為16.42萬元以內)。
最后,企事業自建的公租房應納入政府的統一管理,優先提供給本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職工租住。具體的申請租賃條件由各單位自行制定,報轄區住房保障部門備案后,在單位范圍內公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