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一級資質標準編輯
企業資產
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5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1]
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項或單項合同額150萬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項;
(2)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防腐保溫工程2項。
二級資質標準編輯
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3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1]
承包工程范圍編輯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建筑防水、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萬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額600萬元以下的各類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項合同額400萬元以上防腐保溫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防腐保溫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的總工程師; 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40人; 工程技術人員中, 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0人。
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12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折疊編輯本段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上防腐保溫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防腐保溫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25人; 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5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折疊編輯本段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項合同額50萬元以上防腐保溫工程施工, 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防腐保溫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 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4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18.1 一級資質標準
18.1.1企業資產
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18.1.2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5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18.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項或單項合同額150萬元以上 的建筑防水工程3項。
(2)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防腐保溫工程2項。
18.2 二級資質標準
18.2.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18.1.2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3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的要求的工程不少于2項。
18.3.承包工程范圍
18.3.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建筑防水、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18.3.2 二級資質
可承擔合同額300萬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額600萬元以下的各類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