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三、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四、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五、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一、選取大中介較可靠
雖然隨著二手房市場的日漸發展,中介交易正在一步步走向規范,但目前現實存在的種種交易糾紛還是令買房者和購房者不勝其煩。在選擇購房時,一般都以大公司作為第一選擇,一方面操作比較規范;另一方面房源也比較充裕。賣方最好將房屋委托給一些比較大的中介公司,除了能夠保證比較多的客源外,最重要的是能夠保證交易的安全性、避免帶來后顧之憂。
二、兩種代理方式各有利弊
目前委托中介銷售二手房一般有兩種方式:獨家代理方式和一般方式。選取獨家代理方式的客戶不應當將同一套房源委托給另一家中介;而一般方式可將同一套房源同時委托幾家中介代理銷售。
目前比較大的公司一般都傾向于同客戶簽署獨家代理合同,小型中介則比較傾向于一般合同。兩種方式各有利弊:一般而言,獨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證交易的安全性;一般合同則能提供更多的客源、促成交易的早日成交,但在交易過程中可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
三、代理有效期宜短不宜長
如果簽了一份獨家代理合同,但是房子遲遲不能脫手怎么辦?這就需要在簽定合同的時候約定一個有效期,在有效期內未能達成交易就可以自動解除合同。有效期定多久比較好呢?
代理有效期的時間宜短不宜長,一般以一個月為宜。因為如果一個月內房子未能脫手,但你對中介公司的服務還比較滿意,還可以選擇續約,中介公司一般也樂意。
四、“跳過”中介有風險
有一些“精明”的賣房者通過中介與購房者碰頭后,為了省卻一筆中介費,就會“跳過”中介與購房者直接進行交易。這一方面是賣房客戶有違誠信的表現,另一方面也增大了交易的風險,有時反而還會降低交易的效率。二手房交易是一個煩瑣的過程、需要許多的證明和手續。一旦跳過中介,買賣雙方就必須親自去處理這些事務,將消耗極大的精力和時間,反而會降低交易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