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裝飾裝修三級資質標準:
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另外還需根據本地主管部門要求持有相應數量的八大員、特殊工種及勞務人員證書
各地要求條件不盡一致,具體向當地建設局主管企業資質的部門咨詢。
主要證件就是要帶。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工程師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須具有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企業具有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或高級工程師的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師以上不少于10人。連同助理會計師、會計師、經濟師等不少于5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以上建造師不少于10人
另外還需要 施工員、造價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試驗員、測量員、資料員等證書,數量符合當地主管部門要求。
另外還需要建筑電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拆卸工、起重司索信號工、中小型機械操作等特殊工種。
及木工瓦工抹灰工等等勞務證書。
裝飾裝修規范有:
第1.0.2條
裝飾工程所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選用,并應符合現行材料標準的規定。對材料質量發生懷疑時,應抽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條
裝飾工程所用的砂漿、灰膏、玻璃、油漆、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條
裝飾材料和飾件以及有飾面的構件,在運輸、保管和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損壞和變質。
第1.0.5條
抹灰、油漆和刷漿工程的等級及適用范圍,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1.0.6條
裝飾工程應在基體或基層的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條
高級裝飾工程施工前,應預先做出樣板(一個樣品或標準間),并經有關單位鑒定后,方可進行。其他等級的裝飾工程如需做樣板,應由設計確定。
第1.0.8條
室外抹灰和飾面工程的施工,一般應自上而下進行。高層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進行。
第1.0.9條
室內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室內其他裝飾工程的施工,應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繼工程所損壞和沾污的條件下進行。 第1.0.10條
室內罩面板和花飾等工程,應待易產生較大濕度的地(樓)面的墊層完工后施工。
第1.0.11條
室內裝飾工程的施工順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抹灰、飾面和罩面板工程,應待隔墻、門框、窗框、暗裝的管道、電線管和電器預埋件、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灌縫等完工后進行;
二、有抹灰基層的飾面工程、罩面板和輕型花飾安裝工程,應待抹灰工程完工后進行;
三、油漆、刷漿工程,應在塑料、菱苦土、地漆布和硬質纖維板等地(樓)面的面層和明裝電線施工前,以及管道設備工程試壓后進行。
木地(樓)板面層的最后一遍油漆,應待裱糊工程完工后進行;
四、裱糊工程,應待頂棚、墻面、門窗及建筑設備的油漆和刷漿工程完工后進行。
第1.0.12條
室內外裝飾工程施工的環境溫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刷漿、飾面和花飾工程以及高級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不應低于5℃;
二、中級和普通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以及玻璃工程應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應低于15℃;
四、用膠粘劑粘貼的罩面板工程,不應低于10℃;
五、涂刷清漆不應低于8℃;乳膠漆應按產品說明要求的溫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漿不應低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