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對職工個人提供的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由單位經辦人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持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向開戶管理部提出申請。
2、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于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于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于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并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復。
3、對于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并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首付款發票、房租發票、完稅憑證、購買材料的發票)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并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5、提取確認后,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戶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
6、管理部人員在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蓋章,第一聯與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一同退單位經辦人,第二聯與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機制《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同留存。
7、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后,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公積金廣州提取的流程
前提條件是: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貸款流程是:借款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七)提供委托人認可的擔保; (八)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九)符合委托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于繳存狀態。 2、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于繳存狀態。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