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所在單位及職工按條例規定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只有符合了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申請提取公積金,也就是說,公積金不能像儲蓄一樣隨意支取。可申
只要符合深圳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申請人是可以按照規定提取全部公積金的。 符合本以下任一情形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一)退休;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的條件: 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
農民工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一)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3年以上; (二)家庭成員之一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累計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2年以上;靈活就業的,應當在本市繳納稅款或者社會
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加快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我市本次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放寬規定具體為:職工及配偶一次性購買自住房,提取公積金的時限由購房一年以內調整為五年以內,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