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各州的住房情況出現了較大的差異:東德一些地區人口遷出引起住宅多余,西德一些地區人口遷入引起住宅短缺,因此德國將住房補助政策從聯邦下放到各州,由各州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住房促進和扶助政策。 德國的基本政策是盡量減少國家對住房市場的干預,鼓勵居民自助解決住房,國家僅對低收入家庭提供資助。 德國住房政策巴伐利亞州對低收入家庭在自建房和建設保障性出租房方面給予資助。對保障性出租房提供低息貸款,貸款利率僅為0.5%(商業銀行的建房貸款利率目前為4%左右),貸款年限為25年,但房屋建成后必須出租給符合要求的低收入家庭,如未出租給符合要求的低收入家庭,則立即停止貼息。另外,市政府根據自己的財政狀況也給附加的補助。
目前,德國普通住房的價格在每平方米2150歐元左右。據統計,從1977年至今的30多年里,德國平均房價僅上漲了60%,而平均每年漲幅不過是2%,如果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德國房價實際上是在縮水。
與德國房價穩定形成明顯對比的是,過去10年內,除了德國、日本和瑞士,其他的發達國家都出現了房價的快速上揚。據統計,14個發達國家中家庭住房資產總額按時價計算為60萬億美元,相當于這些國家GDP總額的2.2倍,全球GDP總額的1.1倍。如果套用OECD計算出的背離率,其中20萬億美元屬于高估價值。
那么,德國房價為何長期保持穩定呢?最直接的原因是,德國住房供求均衡。
德國目前大約有3800萬戶家庭,住房總數約4000萬套,完全滿足每個家庭一套住房。現有的人均居住面積達41平方米。同時,根據德國政府的土地規劃,近年來德國每年新增住房在25萬套到30萬套左右,這完全能夠滿足居民的新增購房需求。而德國人口出生率在西方國家中最低,德國人口已連續多年負增長,按照現在的人口負增長速度,預計在未來的40年里,德國人口將減少到7千萬人或是更低。
當然,住房供求均衡甚至供大于求,并不等于房價必定下跌而不會上揚。如中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市場,房地產開發商競拍土地之后,囤積而不開發,人為制造土地供應短缺,推高房價。
德國的房價完全取決于市場供求關系,政府并不直接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干涉(甚至不直接向市場提供住房),但是通過出臺一系列法律和政策以確保房地產有序發展,既實現了“居者有其屋”,又讓炒房者沒有機會可乘。
國現有關于德國城市住房政策干預的研究很少考慮到德國城市化歷程與社會文化傳統的共同影響。對德國的歷史社會學研究表明,早期城市化階段其住房問題與住房政策干預初步萌芽;中期城市化階段住房問題充分顯現,住房公共政策占主導地位;進入晚期城市化階段后,住房社會政策開始發揮重要作用;但直到二戰后的后城市化階段,德國才最終憑借強有力的住房社會政策干預根除了住房短缺問題,并形成了富有德國特色的社會住房體制。德國個案展現了城市住房問題及其政策干預的"工業化邏輯"與"制度化邏輯",對21世紀中國開啟以農民工為對象的城市住房社會政策時代有重要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