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鄭州公積金的提取時間:1月4日起恢復正常辦理。 為做好住房公積金年終決算工作,12月18日,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通知,決定自12月21日起暫停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仍正常受理。2
你好,提取流程如下: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住房消費提取: (1)購買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3)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2.
你好,據我了解: 提取人憑本人公積金卡、身份證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公 積金管理機構(包括市公積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下同) 或市公積金中心委托承辦銀行市區所屬網點提出申請。 如屬償還貸款提取的,提取人應先到貸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