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2015年想在上海買房的外地人來說,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以家庭名義購房,所謂家庭指的是購房者已婚;二是該家庭在滬無房;三是能提供至買房合同簽署日前在滬累計繳納三年內至少兩年的個稅或社保的證明。
長期居住證滿3年的話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購房,無需提供稅單。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2015年上海還是實行限購政策,對于非上海戶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規定的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限購1套住房,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關于補繳社保這點,根據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規定,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須符合“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內累計繳納滿24個月”,補繳的不予認可。
外地人在上海購房政策上海2013年11月8日公布了進一步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七條措施,在二套房首付、限購等方面均有所“加碼”,住房保障的覆蓋面則要求進一步加大。
一、落實各區縣房價調控目標責任制。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2013年初本市明確的房價調控目標積極采取措施,嚴格商品住房預銷售管理,加強市場監管,查處捂盤惜售、哄抬房價及違反限購政策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規行為。切實承擔穩定房價、穩定市場的責任,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應。2013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應量在不低于過去五年平均供應量的基礎上,再增加30%的供應量,確保住房用地供應1000公頃。優化結構,進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應,加強土地市場跟蹤分析和交易預警管理,確保土地市場交易平穩。
三、進一步完善“四位一體”、租售并舉的住房保障體系。對符合條件的廉租住房申請家庭實行“應保盡保”、“愿配盡配”;加快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擴大受益家庭規模;推動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籌措和分配供應,盡力滿足保障對象租賃需求;繼續做好征收安置住房搭橋供應,確保舊區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參照物價、收入等因素,研究2014年放寬廉租住房和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準入標準,努力擴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進一步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
五、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稅收政策。做好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預征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稅收管理,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建設,堵塞稅收漏洞。繼續穩步推進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工作。
六、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調整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稅收或社保費年限,從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
七、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房管、地稅、民政、人保等部門要發揮信息聯網、數據交互共享的作用,加強審核。房管、工商、地稅、價格主管等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嚴格執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商品房銷售備案管理等規定。加大開展房地產經紀市場治理工作力度,嚴厲查處騙購、騙稅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