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證上能寫2個人的名字2、不用戶口本 ——購買商品房,須提交:
(1)權利人身份證(復印件);(2)商品房權屬登記申請表;(3)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或購買房地發票;(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5)購房合同書;(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7)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單。 (8)契稅等有關票據。
——房屋權屬登記申請須知 (一)房屋權屬登記必須由權利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書面申請。
(二)權利人為法人的,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申請。
(三)權利人為非法人的其他組織,應使用該組織依法登記的名稱,由代表人申請。
(四)權利人為自然人的,應使用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并推舉一名持《房屋所有權證》,其余共有人各持一份《房屋共有權證》。
(五)權利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六)權利人不能親自辦理登記申請手續的,可出具委托書,由委托代理人代為申請。登記機關認為必要,委托書還須經公證機關公證。
(七)華僑,外籍人土的房產須向居住國的公證機關申請公證,證明申請人的職業,住址和與他在華的親屬關系,而且該公證書須經居住國外交部指定的機構和我駐該國使館(或領事館)認證。
戶口本不是必須用到的
房產證提供材料
(1)登記收件。產權登記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并交驗有關證明、證件; 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
(2)勘丈繪圖。它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戶、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墻體歸屬,繪制分丘平面圖,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
(3)產權審查。對申請登記的房屋,經過認真細致的實地勘察和丈量制圖,掌握了房屋全部實況資料以后,即可轉入產權審查。
(4)繪制權證。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產權證后,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制應頒發的產權證件。
(5)收費發證。它是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應收的登記費收繳入庫,把應發出的權證發放到所有權人手中。
發放產權證前,必須全面檢查應發放的權證有無差錯,是否已交納契稅。
個人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原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必須本人親自到場辦理,如果委托他人辦理必須提供經過公正的委托書。
二、單位購買商品房,辦理房產證需持:
1、購房合同(正本);
2、購買發票(復印件);
3、竣工決算書(原件);
4、單位介紹信(同時還需注明單位性質、委托何人前來辦理);
5、《住房質量保證書》、《住房使用說明書》。
辦房產證戶口本是要用到的。如果沒有戶口本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個戶籍證明。使所以說辦房產證戶口本是很重要的,可直接到街道辦流動人管理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