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按揭房怎么分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
婚前個人按揭購房,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房屋怎么分? 婚前一方已經支付了首付,且按期支付了一段時間的月供,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繼續支付月供,直至還完貸款,這時夫妻雙方要離婚,怎么分割這個房產呢? 有些律師認為,房
您好,這個還是有區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是算夫妻共同財產的。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
1 住房屬于男方婚前購買個人房產,產權權益屬于他個人所有,和女方無關,。但是法律規定,自拿了結婚證起。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拿錢還貸,所用錢款,都屬于婚后共有財產,一家一半權益!以及自婚后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權益,女方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