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提出的,話說2014年出臺,但還是沒有出臺,我認為《土地法》沒有修改前是不會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的。但是到現在還是沒有,還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來進行,不過各個盛直轄市、自治區已經副省級城市有關于集
1、就地還建的補償方式。2、異地還建+差價補償。3、按市場價格水平現金一次性補償,包括有房屋價值+拆遷過渡費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
房屋征收是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的一種行政行為,是指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剝奪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及其使用權,同時喪失土地使用權并給予市場交易價格補償的行政購買行為。 房屋拆
您好,廣州土地征收補償政策有:是指對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