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能提取公積金。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并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后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約定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約定公積金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關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僅供參考啊
可以!拿購房合同向公積金管理處申請于次月提取公積金總額的70%-90%。 參照公積金管理條例上面對可提取的情況有相關的規定的,買房就是其中之一。
二套房取公積金的方法:
第一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承諾、授權書》。
第二步:授權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本人的住房信息,由公積金中心聯網查詢。
第三步:當即辦理提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