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房屋契稅新政策:90㎡以下唯一住房按1%繳契稅
個人住房契稅基礎稅率調整為3%
5月16日,省政府發布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江西省契稅稅率作如下調整:單位或個人以購買、贈予等形式取得住房的,契稅適用稅率為3%;其他情形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契稅適用稅率為4%。調整后的稅率自6月16日起執行。
記者從省地稅局了解到,此次新政的實施,對于早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建部共同下發的通知中“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的規定仍適用。
住房契稅基礎稅率下調1%
根據目前正在執行的規定,全省契稅適用稅率為4%。此次新政,住房契稅適用稅率下調至3%。“此次對契稅稅率的調整不改變我國契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也不改變江西省契稅實施辦法除適用稅率外的其他規定,契稅的各項優惠政策均照常執行。契稅調整只是影響了在計算住房契稅中稅率的基礎數據,也就是基礎稅率。”地稅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對于符合“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條件的購房者,原先是按4%的減半也就是2%的標準征收契稅,而從6月16日之后則按3%的減半也就是1.5%的標準征收。而非普通住宅、非家庭唯一住房,原先的契稅征收標準為4%,新政之后購房者也能按3%的標準繳納。
一、個人住房契稅基礎稅率調整為3%
(一)2015年5月16日,省政府發布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我省契稅稅率作如下調整:單位或個人以購買、贈予等形式取得住房的,契稅適用稅率為3%;其他情形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契稅適用稅率為4%。調整后的稅率自6月16日起執行。
(二)新政實施后,對于早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建部共同下發的通知中“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的規定仍適用。
(三)新政實施后,對于符合“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條件的購房者,從6月16日之后則按3%的減半也就是1.5%的標準征收。而非普通住宅、非家庭唯一住房新政之后購房者也能按3%的標準繳納。
二、契稅新政執行時間的認定:從促進稅負公平和保護納稅人利益的角度出發,在堅持“先稅后證”的前提下,確定單位或個人取得住房適用3%契稅稅率的時間界限暫以購房合同的備案日期為準,即凡購房合同備案日期為2015年6月16日及之后的,按調整后的契稅稅率執行。
三、新舊契稅稅率稅負對比:
1.以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單價7000元的普通住房為例
(1)若是家庭唯一住房
舊120平方米×7000元×2%=16800元
新120平方米×7000元×1.5%=12600元
省4200元
(2)若是非唯一住房
舊120平方米×7000元×4%=33600元
新120平方米×7000元×3%=25200元
省8400元
2.以建筑150平方米、單價7000元的非普通住房為例
不管是家庭唯一住房還是非唯一住房
舊150平方米×7000元×4%=42000元
新150平方米×7000元×3%=31500元
省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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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契稅基礎稅率下調1%
根據目前正在執行的規定,全省契稅適用稅率為4%。此次新政,住房契稅適用稅率下調至3%。“此次對契稅稅率的調整不改變我國契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也不改變我省契稅實施辦法除適用稅率外的其他規定,契稅的各項優惠政策均照常執行。契稅調整只是影響了在計算住房契稅中稅率的基礎數據,也就是基礎稅率。”地稅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對于符合“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條件的購房者,原先是按4%的減半也就是2%的標準征收契稅,而從6月16日之后則按3%的減半也就是1.5%的標準征收。而非普通住宅、非家庭唯一住房,原先的契稅征收標準為4%,新政之后購房者也能按3%的標準繳納。
?一、個人住房契稅基礎稅率調整為3%
????(一)2015年5月16日,省政府發布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我省契稅稅率作如下調整:單位或個人以購買、贈予等形式取得住房的,契稅適用稅率為3%;其他情形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契稅適用稅率為4%。調整后的稅率自6月16日起執行。
????(二)新政實施后,對于早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建部共同下發的通知中“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的規定仍適用。
????(三)新政實施后,對于符合“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條件的購房者,從6月16日之后則按3%的減半也就是1.5%的標準征收。而非普通住宅、非家庭唯一住房新政之后購房者也能按3%的標準繳納。
????二、契稅新政執行時間的認定:從促進稅負公平和保護納稅人利益的角度出發,在堅持“先稅后證”的前提下,確定單位或個人取得住房適用3%契稅稅率的時間界限暫以購房合同的備案日期為準,即凡購房合同備案日期為2015年6月16日及之后的,按調整后的契稅稅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