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按規定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以上(大于等于24個月),且在貸款申請審核前3個月內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2、具有購房合同和相關證明及文件;
3、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和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辦理住房抵押;
5、借款人購買期房的,在房屋竣工辦理產權證書之前,由開發單位提供擔保。
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資信良好;
2、有經登記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有不少于購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
4、同意用所購住房作抵押;
5、同意辦理貸款綜合保險;
6、有保證人(售房單位)同意為其擔保至領取《房地產權證》,并進行房屋他項權利抵押登記后交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收存;
7、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的申辦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有購房意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向所購房屋的售房單位(開發商或組織實施集資建房的單位)詢問,如該項目為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則可向售房單位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第二步:借款人準備以下資料交售房單位,由售房單位核實其是否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一)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含配偶)、參貸人的身份證、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三)已繳納不低于購房總價款30%自籌資金的憑據;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五)婚姻狀況證明(含單身證明);
(六)產權共有人(含配偶)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
(七)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三步:到經辦人員通知的地點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個人住房貸款保險,由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銀行進行貸款審查。
第四步: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抵押登記。
第五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所有貸款資料進行最后審核后,通知承辦銀行放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兩年以上,并按規定連續足額繳存,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
2、購買住房的,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或協議;自建住房的,須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須有規劃部門批準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換的,借款人須有與置換企業簽訂的《住房調劑協議書》。
3、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須將房價30%以上自籌資金存入貸款銀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須將修房費用50%以上的自籌資金存入貸款銀行;購買私產住房的,須將房屋評估價值30%以上自籌資金存入貸款銀行;公房置換的(不購買公有住房產權的),須將置換企業評定的公有住房置換補償費50%以上自籌資金存入銀行,購買公有住房產權的,須將置換企業評定的公有住房置換補償費和公房出售價格總額50%以上自籌資金存入貸款銀行。
4、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產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進行擔保;以房產作為貸款抵押的,同意辦理抵押房屋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