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具體包括以下國內外人員:對于原持有《引進人才工作證》的人才,經用人單位考核后繼續聘用的,按照《居住證》的條件,可申領《居住證》;對于來滬投資創業的人員,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可給予辦理《居
1、來滬人員向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2、來滬人員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3、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未通過審核的用人單位,首次
1. 辦理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來滬人員,可以按規定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具體條件為申請當月處于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
條件:符合規定的單位聘用6個月以上,社保和個稅連續繳納6個月;工作2年以上,且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或者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或者相當的資質;本市有固定住所;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自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