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材
明清家具的鑒定,最重要的就是辨別年代。而歷史不同時期和地區,由于政治、經濟以及生活習俗和審美趣味的不同,常會采用不同種類的木材制作家具,因此一些古家具的用材會直接反映出該家具的產地和年代,這是判別古家具文物價值的重要依據。學會辨別木種是鑒賞家、收藏家和愛好者的必修課和基本功。
明清家具在用材方面,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因此,辨別木材是鑒定家具中首先要注意的問題。傳世的明清家具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黃花梨、雞翅木、鐵梨木、烏木、等木材制作。因在清代中期以后,這幾種木料日漸匱乏,成為罕見珍材。所以,凡是以這幾種硬木制成的家具,大都是傳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遺物。雖說此類家具后代仿制的也有,但終因材料難得及價格昂貴,為數極少。今存的傳統硬木家具中,也有許多是用紅木、新黃花梨或新雞翅木制作的。由于這幾種木材,是在紫檀|、黃花梨等名貴木材日益難覓的情況下才被大量使用,所以,以這些木材制作的家具,大多為清代中期以后直到晚清民國時期的產品。如有用紅木、新黃花梨、或新雞翅木制作的明式家具,因其材料的年代與形成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制品。當然,這也不能完全一概而論,因為眾文獻記載來看,紅木和花梨木可能最遲在清代初期就已開始被選用作家具之材,而在江南一帶也確實也發現了不少明式紅木家具,不是近代仿制的,而是清代早期的遺物,但從整體上說,紅木家具的大量出現是清代中期以后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傳世的櫸木家具,不能以材質來間斷年代,因為它在明清兩代均被廣泛用于制作家具,并在形式上也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許多清代中期及至更晚的櫸木家具,仍然沿襲著明代的手法。所以,對櫸木家具的斷代,應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特點來進行鑒定。
20世紀初葉,由于中國古家具日益為世人所矚目,大量珍稀的古家具外流。為此,早在50年代,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就制定了一條政策,規定紫檀、黃花梨、雞翅木、鐵梨木和烏木這五種制作的家具不準出口,這種“五木法則”在當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過于簡單,又使大量菲五木的珍貴古家具流出海外,同時這種以木質定高下的簡易法則也使許多愛好者墜入了拜物的誤區,將作為中國古家具主體的菲五木家具一概視為“柴木”,甚至濫收賤賣,極少開展收藏研究,這同樣是不可取的。
(二)品種與造型
明清家具的品種,也與年代有著很大的關系。明代椅子常見有四出頭式和官帽式,還有圓椅、玫瑰椅等。四出頭式和官帽式椅子在明代墓葬中曾有發現。因此,在鑒定中可以判斷,凡與這類出土椅凳風格類似的傳世扶手椅品種,應考慮為明式制品。有些較早出椅現的家具品種,往往到了清代后就不再流行。也有一些家具品種,出現的時間較晚,早期不可能制作。如圓靠背交椅,入清以后不再流行,從偉世品來看,它們多用黃花梨制作,很少有紅木或新黃花梨的制品。所以,傳世的圓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家具。而式樣莊重、體態碩大的太師椅,則是清式家具的代表,再如茶幾,本身就是為適應清代家具布置方法而產生的品種,傳世的大量實物中,多為紅木,新黃花梨制品,未見年代較早的。很顯然,茶幾是清式家具品種。此外,如折疊椅,折疊香幾等,都是清代雍正以后出現的新品種。
家具的造型,是斷年代的重要依據。許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都可以從造型及造型的變化來判斷。比如搭腦兩端出頭、扶手兩端不出頭的扶手椅,或搭腦兩端不出頭、扶手兩端出頭的扶手椅,多為明式家具扶手椅的早期造型式樣,其制作年代一般還會晚于清代中期。再如柜子,明式柜子以圓角柜居多,側腳收分明顯,以各種流暢的線條裝飾為主,不重雕刻。入清以后,這類圓角柜逐漸減少,代之而起的方角柜,下方正平直,側腳收分漸小,至清代中期以后基本無側腳,并且裝飾雕刻亦由簡潔變繁瑣。甚至家具的腿足造型的變化,也可作為斷代的依據。如桌椅的腿足,即經歷了一個由細瘦到粗壯的變化過程,凡具有前者特征的桌椅,其年代一般要早于后者。
(三):結構
鑒定明清家具的早晚,有時也可根據某些構件來判斷。如明代官帽的靠背,基本光潔無紋。清代官帽椅的靠背,絕大多數是雕花板,素板罕見。又如明式家具的管腳棖都用直棖,而清中期以后管腳棖常用羅鍋棖,這是區別明式和清式家具一個十分重要的特點。
第一,觀察結合處。主要觀察古代家具的結合處是用榫卯、釘子還是膠粘。鑒賞家具就可以依據古代家具與現代家具不同的組裝結構加以區分。艾克在鑒定明式家具榫卯結構方面提出的原則是:“非絕對必要,不用木梢釘;在能避免處盡可能不用膠粘;任何地方者不用鏇制——這是中國家具工匠的三條基本法則。”其實這也是中國古典家具榫卯結構特點的總結。古式家具具有精巧的榫卯結構,構件之間,不用金屬釘固定,而是全憑榫卯即可做到上下左右,粗細斜直連接合理,面面俱到。而且工藝精確,扣合嚴密。
第二,了解歷代榫卯結構。由于不同的時代家具榫卯結構受到一定生產力的制約,所以也不盡相同。例如,先秦楚墓和漢墓出土的家具一般只有暗榫、透榫、半榫、等幾種方法。夾頭榫大約在晚唐、五代時出現,匠師受到大木梁架柱頭開、中夾綽幕的啟發而運用到桌案上來,插肩榫則是明清家具常用榫卯特征。
第三,注重榫卯使用工具。作偽高手一般懂得古代家具都是用榫卯而很少用釘子和膠粘的,而且偽造得也很相似。但是無論作偽者怎樣高明,畢竟不同時代家具榫卯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總會有所不同。仔細觀察就會看出破綻。如張德祥就指出,明式圓角柜它的透榫兩側呈圓弧形,就一定是偽作的。因為圓弧榫眼出自近代的打眼機, 所以說辨別榫卯使用的工具和有無近代工藝的手法也是鑒定家具的重要方面。
(四):裝飾
了解不同時代裝飾風格是斷代家具的重要依據。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裝飾風格。以鑲嵌工藝來說,明代與清代家具區別一個明顯標志就在于此。明代家具很少用鑲嵌工藝,而清代鑲嵌工藝則較發達。
明清家具上的花紋,是鑒定家具制作年代的最重要依據。家具上的裝飾花紋與其他工藝品的花紋一樣,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因此,在鑒定家具時,有確切年代的其他工藝品上的花紋,是很好的對比參照物。如明清家具上常見的龍紋、鳳紋、螭紋、葡萄紋、牡丹紋、如意紋、卷草紋及各式吉祥圖案等,也是明清時期各類工藝品上常見的裝飾紋樣。因此,只要認真研究和仔細識別,那么對明清家具的鑒定將是很有益和有效的。比如,吉祥圖案是清代瓷器上最喜歡用的裝飾題材。清代家具的圖案裝飾也是如此,許多圖案的組合,都必含有吉祥、富貴的寓意,常見的有“五蝠捧壽”、“鵲上梅梢”、“計劃麒麟送子”、“吉慶有余”、“龍鳳呈祥”、“海屋添籌”等,尤其到了清代晚期的家具
你好,(一):用材
明清家具的鑒定,最重要的就是辨別年代。而歷史不同時期和地區,由于政治、經濟以及生活習俗和審美趣味的不同,常會采用不同種類的木材制作家具,因此一些古家具的用材會直接反映出該家具的產地和年代,這是判別古家具文物價值的重要依據。學會辨別木種是鑒賞家、收藏家和愛好者的必修課和基本功。
明清家具在用材方面,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因此,辨別木材是鑒定家具中首先要注意的問題。傳世的明清家具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黃花梨、雞翅木、鐵梨木、烏木、等木材制作。因在清代中期以后,這幾種木料日漸匱乏,成為罕見珍材。所以,凡是以這幾種硬木制成的家具,大都是傳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遺物。雖說此類家具后代仿制的也有,但終因材料難得及價格昂貴,為數極少。今存的傳統硬木家具中,也有許多是用紅木、新黃花梨或新雞翅木制作的。由于這幾種木材,是在紫檀|、黃花梨等名貴木材日益難覓的情況下才被大量使用,所以,以這些木材制作的家具,大多為清代中期以后直到晚清民國時期的產品。如有用紅木、新黃花梨、或新雞翅木制作的明式家具,因其材料的年代與形成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制品。當然,這也不能完全一概而論,因為眾文獻記載來看,紅木和花梨木可能最遲在清代初期就已開始被選用作家具之材,而在江南一帶也確實也發現了不少明式紅木家具,不是近代仿制的,而是清代早期的遺物,但從整體上說,紅木家具的大量出現是清代中期以后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傳世的櫸木家具,不能以材質來間斷年代,因為它在明清兩代均被廣泛用于制作家具,并在形式上也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許多清代中期及至更晚的櫸木家具,仍然沿襲著明代的手法。所以,對櫸木家具的斷代,應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特點來進行鑒定。
20世紀初葉,由于中國古家具日益為世人所矚目,大量珍稀的古家具外流。為此,早在50年代,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就制定了一條政策,規定紫檀、黃花梨、雞翅木、鐵梨木和烏木這五種制作的家具不準出口,這種“五木法則”在當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過于簡單,又使大量菲五木的珍貴古家具流出海外,同時這種以木質定高下的簡易法則也使許多愛好者墜入了拜物的誤區,將作為中國古家具主體的菲五木家具一概視為“柴木”,甚至濫收賤賣,極少開展收藏研究,這同樣是不可取的。
(二)品種與造型
明清家具的品種,也與年代有著很大的關系。明代椅子常見有四出頭式和官帽式,還有圓椅、玫瑰椅等。四出頭式和官帽式椅子在明代墓葬中曾有發現。因此,在鑒定中可以判斷,凡與這類出土椅凳風格類似的傳世扶手椅品種,應考慮為明式制品。有些較早出椅現的家具品種,往往到了清代后就不再流行。也有一些家具品種,出現的時間較晚,早期不可能制作。如圓靠背交椅,入清以后不再流行,從偉世品來看,它們多用黃花梨制作,很少有紅木或新黃花梨的制品。所以,傳世的圓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家具。而式樣莊重、體態碩大的太師椅,則是清式家具的代表,再如茶幾,本身就是為適應清代家具布置方法而產生的品種,傳世的大量實物中,多為紅木,新黃花梨制品,未見年代較早的。很顯然,茶幾是清式家具品種。此外,如折疊椅,折疊香幾等,都是清代雍正以后出現的新品種。
家具的造型,是斷年代的重要依據。許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都可以從造型及造型的變化來判斷。比如搭腦兩端出頭、扶手兩端不出頭的扶手椅,或搭腦兩端不出頭、扶手兩端出頭的扶手椅,多為明式家具扶手椅的早期造型式樣,其制作年代一般還會晚于清代中期。再如柜子,明式柜子以圓角柜居多,側腳收分明顯,以各種流暢的線條裝飾為主,不重雕刻。入清以后,這類圓角柜逐漸減少,代之而起的方角柜,下方正平直,側腳收分漸小,至清代中期以后基本無側腳,并且裝飾雕刻亦由簡潔變繁瑣。甚至家具的腿足造型的變化,也可作為斷代的依據。如桌椅的腿足,即經歷了一個由細瘦到粗壯的變化過程,凡具有前者特征的桌椅,其年代一般要早于后者。
(三):結構
鑒定明清家具的早晚,有時也可根據某些構件來判斷。如明代官帽的靠背,基本光潔無紋。清代官帽椅的靠背,絕大多數是雕花板,素板罕見。又如明式家具的管腳棖都用直棖,而清中期以后管腳棖常用羅鍋棖,這是區別明式和清式家具一個十分重要的特點。
第一,觀察結合處。主要觀察古代家具的結合處是用榫卯、釘子還是膠粘。鑒賞家具就可以依據古代家具與現代家具不同的組裝結構加以區分。艾克在鑒定明式家具榫卯結構方面提出的原則是:“非絕對必要,不用木梢釘;在能避免處盡可能不用膠粘;任何地方者不用碹制--這是中國家具工匠的三條基本法則。”其實這也是中國古典家具榫卯結構特點的總結。古式家具具有精巧的榫卯結構,構件之間,不用金屬釘固定,而是全憑榫卯即可做到上下左右,粗細斜直連接合理,面面俱到。而且工藝精確,扣合嚴密。
第二,了解歷代榫卯結構。由于不同的時代家具榫卯結構受到一定生產力的制約,所以也不盡相同。例如,先秦楚墓和漢墓出土的家具一般只有暗榫、透榫、半榫、等幾種方法。夾頭榫大約在晚唐、五代時出現,匠師受到大木梁架柱頭開、中夾綽幕的啟發而運用到桌案上來,插肩榫則是明清家具常用榫卯特征。
第三,注重榫卯使用工具。作偽高手一般懂得古代家具都是用榫卯而很少用釘子和膠粘的,而且偽造得也很相似。但是無論作偽者怎樣高明,畢竟不同時代家具榫卯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總會有所不同。仔細觀察就會看出破綻。如張德祥就指出,明式圓角柜它的透榫兩側呈圓弧形,就一定是偽作的。因為圓弧榫眼出自近代的打眼機, 所以說辨別榫卯使用的工具和有無近代工藝的手法也是鑒定家具的重要方面。
(四):裝飾
了解不同時代裝飾風格是斷代家具的重要依據。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裝飾風格。以鑲嵌工藝來說,明代與清代家具區別一個明顯標志就在于此。明代家具很少用鑲嵌工藝,而清代鑲嵌工藝則較發達。
明清家具上的花紋,是鑒定家具制作年代的最重要依據。家具上的裝飾花紋與其他工藝品的花紋一樣,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因此,在鑒定家具時,有確切年代的其他工藝品上的花紋,是很好的對比參照物。如明清家具上常見的龍紋、鳳紋、螭紋、葡萄紋、牡丹紋、如意紋、卷草紋及各式吉祥圖案等,也是明清時期各類工藝品上常見的裝飾紋樣。因此,只要認真研究和仔細識別,那么對明清家具的鑒定將是很有益和有效的。比如,吉祥圖案是清代瓷器上最喜歡用的裝飾題材。清代家具的圖案裝飾也是如此,許多圖案的組合,都必含有吉祥、富貴的寓意,常見的有“五蝠捧壽”、“鵲上梅梢”、“計劃麒麟送子”、“吉慶有余”、“龍鳳呈祥”、“海屋添籌”等,尤其到了清代晚期的家具,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