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一種補充,基本特征與公積金相同,是一種長期的住房儲金,用于職工的住房消費,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不強求繳納,個人不超過7%,單位不小于1%。
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單位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分別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體繳存比例,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在職工每月工資收入中代為扣除;單位為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承擔。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和代扣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自發放月工資之日起五日內,存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市建行房地產信貸部設立的補充住房公積金專戶內,并且計入職工個人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
由于補充公積金賬號和基本公積金賬號存在關聯,借款人在辦理沖還貸手續時只要提供了基本公積金賬號,計算機在扣款時就會根據關聯規則自動從對應的補充公積金賬戶內進行扣款,扣款順序先扣基本公積金賬戶,后扣補充公積金賬戶。
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一種補充,基本特征與公積金相同,是一種長期的住房儲金,用于職工的住房消費,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不強求繳納,個人不超過7%,單位不小于1%。
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單位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分別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體繳存比例,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在職工每月工資收入中代為扣除;單位為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承擔。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和代扣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自發放月工資之日起五日內,存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市建行房地產信貸部設立的補充住房公積金專戶內,并且計入職工個人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
由于補充公積金賬號和基本公積金賬號存在關聯,借款人在辦理沖還貸手續時只要提供了基本公積金賬號,計算機在扣款時就會根據關聯規則自動從對應的補充公積金賬戶內進行扣款,扣款順序先扣基本公積金賬戶,后扣補充公積金賬戶。
補充公積金的特點:
一、首先,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強制的,而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自愿的;
二、其次,從繳存范圍來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范圍在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的基礎上增加了限制,規定只有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及其所屬職工可以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
三、再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單位、個人各7%,其繳存額有上下限的限制,而補充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分別在不大于各9%不小于各1%的范圍內,由單位自行確定,其繳存額沒有上下限限制。
你好,
補充公積金的辦法大概是這樣的,
1、放寬租房提取條件。規定凡職工連續繳存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不再設定房租收入比限制。
2、明確租房提取限額。規定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對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單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暫定為2000元/月。
3、簡化租房提取要件。對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單位提供的住房等),申請人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即可,無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納稅證明等資料。為方便職工辦理無房證明,《通知》規定申請人也可通過授權委托方式由市公積金中心集中代為查詢辦理。
4、提取方式和時間。提取方式上仍采用轉賬方式,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同時,明確凡符合條件的提取申請人通過“一次申請,一年有效,次年復審”的方式,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申請人要求定期將提取資金劃轉至其名下指定賬戶。
5、建立單位集中批量辦理新機制。對由單位提供租住房的,單位可按規定提供相應證明后申請集中批量辦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