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被繼承人身份資料和死亡證明材料,包括:
(1)身份證、戶口本(回鄉證、臺胞證);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醫院的死亡證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隊出具的死亡證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和遺體火化證明原件。
2、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1)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2)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原件;
(3)未婚、喪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和街道辦出具的未婚證明、結婚證和未再婚證明。
3、全部合法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1)繼承人和被繼承人的戶籍在房產所在地的,由當地派出所或者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出具親屬關系證明;
(2)被繼承人和繼承人的戶籍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應提供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出具的繼承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4、提供被繼承人遺留的房產證原件。
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由繼承人親自到房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或居住地公證機構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機構辦理的,須提供經過公證的委托書。
辦理流程:
第一:繼承手續程序
1.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2.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第二:辦理繼承公證所需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3.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
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4.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5.公證費:一半繼承1%;全部繼承2%。
第三:轉移登記需提交資料
1.房屋權屬轉移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繼承權公證書(有遺囑公證書的仍需到原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5.房屋所有權證配圖。
第四:稅費項目
登記費、交易手續費、配圖費、權證印花稅,具體咨詢交易中心辦理人員。
繼承過戶,需要的證件:
1、房屋所有權證
2、繼承公證書
3、繼承人身份證復印件
4、繼承人申請書.
所交稅費有:
1.手續費
2.印花稅
3.測繪費
地產交易中心在辦理非交易性房產過戶時,最經常接觸到的是房產的繼承過戶。辦理繼承過戶,繼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證。如果是以前的外銷商品房,必須要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免得多走冤枉路。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后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辦理完繼承權的公證,就可以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范的格式)、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了。
因為繼承房產涉及到了稅收的問題,房地產中心要求繼承人必須到被認可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的評估。評估費的收取,國家有專門的標準,使用的差額定率累進來計費。這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候采用的累進稅率原理很類似,也就是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計算各檔的收費,各檔收費額累計之和為收費總額。
具體收費標準為: 檔次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 100以下(含100) 5
2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3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4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6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7 10000以上部分 0.1
辦理繼承登記的時候,還需要繳納一些費用,包括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 與房產的繼承過戶不同,房產的贈與還需要繳納一筆契稅。其中具體的手續和費用是這樣的。 首先房產的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需要訂立一份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也就是贈與書。然后,贈與人和受贈人要帶著這份贈與書和房屋的產權證,同時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進行房屋贈與的公證。
這個過程中涉及到了兩筆費用,一筆費用是公證費,和繼承權公證一樣,房屋贈與的公證費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總額的2%,但不低于200元。 最后一個環節就是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去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贈與的申請書,贈與人和受贈人的身份證件、原來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材料以及繳納的契稅收據。這個環節需要繳納的費用還有包括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
希望可以幫到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