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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10日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出臺11條措施,劍指高房價。國辦在通知中明確了調控的行動綱要,即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加強風險防范和市場監管,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并針對性地提出了11條措施。這11條措施是:加快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增加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效率;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繼續實施差別化的住房稅收政策;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管理和商品房銷售管理;加強市場監測;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適當提高對中西部地區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標準;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引人關注的是,國辦這次明確了二套房貸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終結了此前市場傳聞二套房貸首付比例有可能上調至50%的傳聞。通知明確,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并要求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規定金融機構在繼續支持居民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同時,要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同時規定,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信貸標準。嚴格執行房地產項目資本金要求,嚴禁對不符合信貸政策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開發項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
1、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 國務院已簽署國務院令:《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015年 3月1日落地實施。
2、房地產稅法正式列入中國立法規劃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2015年8月5日,房地產稅有了新動向,最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向社會公布,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34項立法任務亮相其中,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法正式進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
3、房貸降準降息
2015年5月10日,央行在宣布年內第二度降息之后,再次強調后續仍將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在經過不足半年的時間里三次降息兩次降準后,盡管后續貨幣政策的總基調仍是“穩健的”,但從當前看,央行在應對實體經濟變化的手段上已經開始向“積極”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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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如下:
1.實行差別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新開盤項目銷售前,將項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銷售價格等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經稅務部門核定,對定價過高、預計增值額過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高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具體辦法由稅務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公布。
2.加強對土地增值稅清算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已經達到土地增值稅清算標準但不申請清算、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3.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確保限購政策落實到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公安、稅務、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購房人資格核查機制。對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購房人,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并由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對未嚴格核實購房人購買資格、違規簽訂商品住房銷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