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工藝流程:砌磚作業準備 → 磚澆水 → 砂漿攪拌 → 砌磚墻 → 驗收
二)技術要求及驗收標準:
砌體砌筑前應做好軸線引測和控制線,設置好水平標高、門窗預留洞口、窗臺標高的控制點。
1. 做好作業前施工準備,基底垃圾應清理干凈、墻體拉結筋的位置、規格、數量、間距均應按設計要求留置,不應錯放、漏放。
2. 砌塊砌筑前應提前淋水濕潤或使用專用砂漿砌筑,砂漿應隨攪拌隨使用,一般水泥砂漿必須在3h內用完,水泥混合砂漿必須在4h內用完,不得使用過夜砂漿。
3. 砌體水平灰縫厚度和豎向灰縫寬度一般為10mm,但不應小于8mm,也不應大于12mm。灰縫不得出現透明縫、瞎縫和假縫。
4. 斜坡面與墻體交接處、樓地面上三皮磚及梁底頂磚均應用水泥砂漿砌筑,預留線管、線槽等部位砌筑時應按相關要求設置拉結鋼筋。
5. 鋼筋磚過梁、鋼筋混凝土過梁應按圖紙要求設置。
6. 凡設有構造柱的工程,在砌磚前,先根據設計圖紙將構造柱位置進行彈線,并把構造柱插筋處理順直。砌磚墻時,與構造柱連接處砌成馬牙槎。
7. 非承重墻應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應超過1.5m。待前次砌筑砂漿終凝后再繼續砌筑。每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 m。
8. 墻體頂部應預留200mm左右空隙,間隔3~5天后再將砌塊用水泥砂漿斜頂砌筑,水泥砂漿必須飽滿。
9. 磚砌體施工臨時間斷處補砌時,必須將接槎處表面清理干凈,澆水濕潤,并填實砂漿,保持灰縫平直。
10. 磚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筑,嚴禁無可靠措施的內外墻分開砌筑。對不能同時砌筑而又必須留置的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于高度的2/3。
11. 非抗震設防及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7度地區的臨時間斷處,當不能留斜槎時,除轉角處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須做成凸槎。留直槎處應加設拉結鋼筋。
12. 在操作過程中,要認真進行自檢,如出現有偏差,應隨時糾正,嚴禁事后砸墻。
13. 所有的砌筑工程施工場地(含工作面)應每天都要做到工完場清,每個驗收批申報驗收時所有樓地面都要打掃干凈,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4.磚砌體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許偏差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磚砌體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許偏差
項 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檢驗方法
1 軸線位置偏移 10 用經緯儀和尺檢查或用其他測量儀器檢查
2 垂直度 每 層 5 用2m托線板檢查
全高 ≤10m 10 用經緯儀、吊線和尺檢查,或用其他測量儀器檢查
>10m 20
磚墻砌筑施工工藝:砌磚宜采用一鏟灰、一塊磚、一擠揉的“三一”砌磚法,即滿鋪、滿擠操作法。砌磚時磚要放平。里手高,墻面就要張;里手低,墻面就要背。砌磚一定要跟線,“上跟線,下跟棱,左右相鄰要對平”。水平灰縫厚度和豎向灰縫寬度一般為lOmm,但不應小于8mm,也不應大于12mm。為保證清水墻面主縫垂直,不游丁走縫,當砌完一步架高時,宜每隔2m水平間距,在丁磚立楞位置彈兩道垂直立線,可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縫。在操作過程中,要認真進行自檢,如出現有偏差,應隨時糾正,嚴禁事后砸墻。清水墻不允許有三分頭,不得在上部任意變活、亂縫。砌筑砂漿應隨攪拌髓使用,一般水泥砂漿必須在3h內甬完。水泥混合砂漿必須在4h內用完。不得使用過夜砂漿。砌清水墻應隨砌、隨劃縫,劃縫深度為8-lOmm,深淺一致,墻面清掃干凈。混水墻應隨砌隨將舌頭灰刮盡。
工序流程: 1. 砂漿攪拌 → 作業準備 → 磚澆水 → 砌磚墻 → 驗評 2 . 磚澆水:粘土磚必須在砌筑前一天澆水濕潤,一般以水浸入磚四邊1.5m為宜,含水率為10%~15%,常溫施工不得用干磚上墻;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達飽和狀態的磚砌墻;冬期澆水有困難,必須適當增大砂漿稠度。 3 . 砂漿攪拌:砂漿配合比應采用重量比,計量精度水泥為±2%,砂、灰膏控制在±5%以內。宜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不少于1.5min。 4. 砌磚墻: .4.1 組砌方法:砌體一般采用一順一丁(滿丁、滿條)、梅花丁或三順一丁砌法。磚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 .4.2 排磚撂底(干擺磚):一般外墻第一層磚撂底時,兩山墻排丁磚,前后檐縱墻排條磚。根據彈好的門窗洞口位置線,認真核對廖間墻、垛尺寸,其長度是否符合排磚模數,如不符合模數時,可將門窗口的位置左右移動。若有破活,七分頭或丁磚應排在窗口中間,附墻垛或其它不明顯的部位。移動門窗口位置時,應注意暖衛立管安裝及門窗開啟時不受影響。另外,在排磚時還要考慮在門窗口上邊的磚墻合攏時也不出現破活。所以排磚時必須做全盤考慮,前后檐墻排第一皮磚時,要考慮甩窗口后砌條磚,窗角上必須是七分頭才是好活。 4.3 選磚:砌清水墻應選擇棱角整齊,無彎曲、裂紋,顏色均勻,規格基本一致的磚。敲擊時聲音響亮,焙燒過火變色,變形的磚可用在基礎及不影響外觀的內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