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在世的話,得區分共同還是個人財產,得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或贈與公證才能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繼承的話,如果..." />
一、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1、子女夫妻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后再帶上述手續到
房產證名字是你父親的,應該首先辦理繼承公證,由于不知道你家房子在哪個城市,不能為你推薦公證處,如果是哈爾濱的可以直接聯系我。你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你父親的死亡證明;你爺爺奶奶的死亡證明;你父親的人事檔案;房產證
先繼承,然后去房產局,要你們提供繼承權公證 繼承權公證: 繼承權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該公民有繼承死者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權利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繼承有兩種形式,一是法定繼承,另一是遺囑
房產繼承過戶相關手續可以直接到當地房管部門確認。房產繼承過戶相關手續可以直接到當地房管部門確認。父親去世,但房子是他和母親的共同財產,現母親尚健在,故發生不了繼承父母財產的事,只能繼承房產中屬于父親的份額,如果母親同意把
1、簽署確認書。 與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并帶齊相關資料,如該物業的產權證或 購買合同等;雙方房地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愿,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愿。另外,補充一點,在贈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