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數額應該是個人和單位加一起的。
以下是北京市政策文件中的規定:
三、住房公積金的補繳
由單位填寫一式四聯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和一式二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并開具轉帳支票到所屬管理部辦理。
望采納
可以,住房公積金補繳是指單位繳納緩繳、應繳未繳的住房公積金及職工漏繳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集體補繳當前住房公積金年度前幾個月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及管理部按匯繳業務程序辦理集體補繳以前住房公積金年度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的公積金等
補繳應提供的材料
1、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以下簡稱《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以下簡稱《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情況通過補繳方式完。
《補繳書》及《補繳清冊》的填寫規定
1《補繳書》為一式兩聯無碳復寫憑證第一聯管理部留存作為記賬憑證第二聯作為單位存根備查。
2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既有財政統發又有單位自籌的需將財政統發部分和單位自籌部分分別填制《補繳書》和《補繳清冊》。
3單位對集中封存庫內的個人進行補繳填制《補繳書》在“單位名稱”和“單位登記號”欄按補繳單位名稱填寫《補繳清冊》列示個人明細。
4職工個人對在集中封存庫內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補繳補繳人填寫《補繳書》在“單位名稱”和“單位登記號”欄填寫補繳人姓名和個人登記號。
5《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補繳的程序
1、單位填制管理中心統一印制的《補繳書》、《補繳清冊》及與《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于未在《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補繳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員審核《補繳書》、《補繳清冊》、轉賬支票。
3、補繳確認后管理部接柜人員打印《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后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與《補繳清冊》、補繳說明、轉賬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復核人員復核并作為原始憑證留存、若出現支票金額與《補繳書》金額不一致的情況管理部接柜人員還需打印《暫存款憑證》一式兩份此時機制《補繳書》下方注有“該《補繳書》與《住房公積金暫存款憑證》共同構成單位住房公積金補繳金額”字樣。管理部接柜人員蓋章后一份與機制《補繳書》一同退單位經辦人一份與機制《補繳書》、《補繳清冊》、補繳說明、轉賬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復核人員復核并作為原始憑證留存。
市級財政統發方式補繳住房公積金的程序
1、單位將補繳人員信息填制《補繳清冊》并在指定時間報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員及時將《補繳清冊》相關信息錄入系統。
3、管理中心會計處每月定期匯總財政撥款單位明細將數據發送財政。
4、財政核對后將資金匯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賬戶。
5、管理中心會計處按照財政提供的單位明細為各單位作補繳分配。
6、管理部打印《補繳書》一式兩份一份蓋章后退單位經辦人一份與單位填制的《補繳清冊》一同交管理部復核人員復核作為原始憑證留存。
采用其他繳款方式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比照匯繳相應繳款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