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于工資..." />
你好,據我了解如下: 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 (1)繳存基數。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根據長沙市統計局公布的“2013年全市在
法定公積金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津人發〔2002〕26號)及我市有關政策,現將201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一)自2010
您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
12%(機關、事業單位) 8%-12%[企業(含企業化管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注:1998年12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的住房補貼比例1998.12.1-2003.6.30為12%,2003.7.1-目前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