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 托 方)
乙方:(被委托方)
一、裝飾施工項目: 1、裝飾施工地點:
區(縣)
小區
2、房屋結構:
3、裝飾施工內容要求: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
天:(日歷)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保修期:整體為
年,隱蔽工程為
年。保修期自甲方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單》之日起。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和保修: 工程總造價:(大寫)
(小寫)
元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時即開工,工程結束并通過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 總造價. 保 修:乙方在保修期內,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時以內應及時做好保修工作,逾期未及時維 修的。 四、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對工程造成所有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施工前準備細則: 1、甲方
- 2 - (1)、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源、電源等(乙方負責安裝計量表)。 (2)、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負責協調鄰里關系,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3)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 2、乙方 (1)根據甲方要求,結合現場情況組織施工、工藝質量說明并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進度計 劃,交甲方審定并簽字認可。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并及時處理好戶外 垃圾等工作,每天做到人走場清。 (3)乙方必須做好現場文明施工要求:每位施工人員應佩戴好胸卡便于小區物業管理,施工現場 入口處應豎立文明施工標志牌。 (4)乙方委派: 張俊立
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協調由乙方負責的各 項事宜。 六、施工安全與防火 1、乙方擬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藝質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2、乙方在施工期內應嚴格遵守1993年7月29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范》、《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范》,注意施工安全。 3、乙方擬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藝質量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或施工現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責任并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工程施工變更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以最合理的效果為最終目的,平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為效果作出的 適當變更(所變更內容只允許在原確定的設計方案基礎上增加,但不允許減少),所增加的費用不作調整。 八、工程質量、驗收及結算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工程管理人員的監管。 2、工程質量按現行的行業標準《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范》以及施工方案、工藝質量說明,預算及 材料品牌明細等為合格標準依據。 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4、工程竣工驗收,乙方應通知甲方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7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辦
- 3 - 理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5、竣工結算,在竣工驗收合格后即由乙方提交工程結算單及有關資料給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5天內審查結果通知乙方,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 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由甲方原因引起工期延誤,乙方應及時提交書面確認單,以使延誤的工期得以順延。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 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自己承擔。 2、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本工程在2010年 月 日前通過甲方竣工驗收。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陳設和其它物品,如有損壞,應賠償所有造成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原樣恢復,由此發 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承擔。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 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價10%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家庭 裝飾市場管理辦公室及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協商或協調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 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法院效力。 十二、其它約定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