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商住兩用”房,多是大家從字面上易于理解接受的稱呼,從開發商的角度定義,即房屋用途既可以用來注冊辦公和商業、亦可用于居住,同時具備這兩種功能、宜商宜住的房屋類型。很多人在看到了商住兩用房的優點,那么商住兩用房的缺點有哪些呢? 缺點一:首付高,貸款繁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7年9月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號)中,要求對以“商住兩用房”名義申請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5%,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也按照商業性用房貸款管理規定執行。 “貸款的首付成數提高,而商業用房的貸款要求是:期限不得超過10年,貸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利率的1.1倍,這樣就比普通住宅多了將近30%的利息,對于初次置業的年輕人來說,首付的提高和利息的負擔也會成為一個很嚴重的影響因素。”一位金融人士提到。 同時他表示,商住兩用房和商業立項相同,住房公積金也是僅可提取、不可用于支付此類項目的貸款,這對一些買主也會造成不便。 缺點二:物業費、水電費高,生活成本增加 商住兩用房房源的物業管理費較之于住宅類商品房會高出不少,李小姐購買的這處樓盤為3.5元/平方米/月。同時出于商用安全的角度考慮,不少兩用房項目的全部、或是部分禁用燃氣;再者,水電費標準也較其他住宅類小區貴,如果算下來自住的話生活成本勢必會大大增加。 缺點三:土地使用權期限較短 商住兩用房并非如住宅類房源那樣土地使用權期限70年,而僅為50年。 同樣買來自住,可使用權卻比別人差了20年,這讓人心里難免不舒服。但有專家就表示,由于實施土地出讓制度時間不長,目前尚沒有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的情況,也就沒有先例可以參考。不過《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可以明確的是,土地出讓是有償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要繼續使用則需提出申請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盡管如此,這也并不應當成為買房擔心的理由,因為,“到時候國家的相關出臺政策肯定會更加完備,更有助于保障購房者的權益”,專家提到。所以,其實大可不必在今日預支明天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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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立水橋商住兩用房:
1、盧卡新天地
均價:35000元/平米
位置:東小口鎮中灘村
2、招商嘉銘瓏原
均價:47792元/平米
位置:奧林匹克公園北側,清河路清河灣高爾夫球場東側
3、潤楓欣尚
均價:23337元/平米
位置:東小口鎮中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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