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證費
出售方:總房款×0.3%
購買方:總房款×0.3%
備注:由引發方承擔
合同印花稅
出售方:總房款×0.05%
購買方:總房款×0.05%
雙方(暫免征收)
交易手續費
出售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積
購買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積
交易登記費
出售方:------
購買方:80元/套
備注:免收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記費和個人買賣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轉讓)手續費
抵押登記費
出售方:------
購買方:
a.商業及組合200元/套
b.純公積金100元/套
配圖費
出售方:-------
購買方:25元/張
權怔印花稅
出售方:-------
購買方:5元/本
契稅
出售方:-------
購買方:
a.普通住宅:總房款×1.5%
備注: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首次購房證明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
b.非普通住宅:總房款×3%
營業稅
出售方:
1.普通住宅:
a.五年內:總房款×5.55%
b.五年后:-------
2.非普通住宅:
a.五年內:總房款×5.55%
b.五年后:房款差額×5.55%
購買方:-------
備注:售后公房和動遷房首次轉讓可免征營業稅(注:售后公房須有憑證,動遷房應該是唯一一套拿房的動遷房,須有證明
所得稅
出售方:
1.普通住宅:
總房款×1%或 利潤×20%
2.非普通住宅:
總房款×2% 或 利潤×20%
購買方:-------
備注:
1、個人轉讓自用5年或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個人不負擔個人所得稅。
2、出售前后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先以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部或部分退還保證金。
3、經查詢無法確認利潤的按照普通住宅總房款的1%非普通住宅總房款的2%繳納。
土地增值稅
出售方:
1.普通住宅:征免
2.非普通住宅(暫免征收)
a.可以提供購房發票:
應納稅額=(賣出價-買入價-買入的契稅-本次營業稅及附加、印花稅-交易費) X 適用稅率-扣除項目合計 X 速算扣除系數。
① 增值率 ≤ 50%,適用稅率30%,速算扣除系數0;
②50%< 增值率 ≤ 100%, 適用稅率40%,速算扣除系數5%;
③ 100%< 增值率 ≤200%, 適用稅率50%,速算扣除系數15%;
④ 增值率 >200%, 適用稅率60%,速算扣除系數35%
b.無法提供購房發票及契稅單:
轉讓收入的0.5%
購買方:-------
備注:凡符合以下兩項條件任何一項的,且居住滿五年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
① 個人因工作調動出售房屋(需提供調動雙方單位出具的調動證明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② 因改善居住條件為目的出售房屋(需提供新購入住房產權證)。
中介費
出售方:總房款×1%
購買方:總房款×1%
備注:或由一方支付2%
松江二手房交易稅費有:
買賣二手房,根據2015年3月30日財政部最新規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由原先的滿5年免征營業稅調整為滿2年免征營業稅,同時依據交易雙方的不同情況,具體稅費明細如下:
一、契稅:(一般由買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買方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繳納;
2、買方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5%繳納;
3、以下情況按照3%繳納: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買方不是首次購房 ;
(3)車庫 ;
(4)非普通住宅(商業用房)
二、營業稅:(一般由賣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房產證滿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產免征營業稅
2、房產證不滿2年,按照5.55%繳納營業稅;
3、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房產證滿2年的按照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為:(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稅率5.55%
4、商鋪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為:(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稅率5.55%
三、個人所得稅:(一般由賣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房產證滿五年,并且是賣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產免征個人所得稅
2、賣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產或房產證未滿5年,按照1%繳納
3、商鋪按照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為:(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稅率20%
四、其他費用相對較少:
交易費:6元/平方*房屋平方數
工本費: 一個證件80元;二個證件90
評估費:評估總額的千分之五(銀行貸款需要繳納)
抵押工本費:100元(銀行貸款需要繳納)
購房證明:20元一份 一般需開3份
公證收費標準: 300元(如不能本人親自辦理,需要辦理本業務收費)
以上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具體價格以實地質詢時為準。
合同公證費
出售方:總房款×0.3%
購買方:總房款×0.3%
備注:由引發方承擔
合同印花稅
出售方:總房款×0.05%
購買方:總房款×0.05%
雙方(暫免征收)
以上價格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