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溫度計玻璃體是否破裂、刻度是否清晰,否則更換。
2、用一透明的玻璃儀器盛裝適量自然溶解的冰水混合物。
3、將溫度計有感溫液體的一端放進冰水混合物中,然后觀察水銀柱的變化情況。
4、待水銀柱變化穩定,再對照溫度計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記錄讀數。
5、第一次測量完成后,取出溫度計,待水銀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重新第二次測量,這樣連續測量三次,得出結果再取平均值,記錄在《溫度計校準記錄表》內。
6、以上步驟完成后,把溫度計放在50℃以下的溫水中(30℃為宜),用標準溫度計進行校對(操作步驟同待檢溫度計),對比并記錄溫度計的和標準溫度計的讀數。
7、第一次測量完成取出溫度計,待水銀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再進行第二、第三次測量,測得的結果取平均值,記錄在《溫度計校準記錄表》內。
8、把溫度計放在50℃以上的熱水中(80℃為宜),重復6、7相關步驟。
水銀溫度計校準方法:
① 檢查玻璃體是否有破裂及刻度是否清晰,否則更換。
② 基準人員取一500毫升燒杯,注入200毫升水(或更多),燒沸。
③ 將待校溫度計與基準溫度計同時放入沸水燒杯,待溫度不再變化時讀數,作記錄。
④ 待標準溫度計降至90℃時,再對比待校溫度計和基準溫度計讀數,作記錄;
⑤ 待溫度計降至50℃時,再對比待校溫度計和基準溫度計讀數,作記錄;
⑥ 把溫度計有水銀液體的一端或電子溫度計探頭及基準溫度計放進冰水混合物中,然后觀察水銀柱或電子溫度計液晶屏的變化情況,作記錄;
⑦ 對于量程有0℃以下的溫度計,應把溫度計放在飽和鹽水制成的鹽冰水混合物中,用基準溫度計進行校對(把探頭放在鹽冰水中),對比并記錄溫度計的和基準溫度表的溫度讀數。
⑧ 判斷:若待校溫度計與基準溫度計誤差不超過±0.5℃,即為此溫度計準確。若誤差超過±0.5℃,但在±1℃內,則作好記錄,并將該溫度計誤差修正值標識在溫度計上。若溫度偏差大于±1℃的溫度計定為不合格計量器具,立即通知維修或報廢處理,不可用于生產中使用。
(1)溫度計讀數的校正
將一支輔助溫度計靠在測量溫度計的露出部分,其水銀球位于露出水銀柱的中間,測量露出部分的平均溫度,校正值Δt按式下式計算,即:
Δt = 0.00016 h (t體 - t環)
式中:0.00016一水銀對玻璃的相對膨脹系數;
h—露出水銀柱的高度(以溫度差值表示);
t體一體系的溫度(由測量溫度計測出);
t環一環境溫度,即水銀柱露出部分的平均溫度(由輔助溫度計測出)。
校正后的真實溫度為:t真 = t體 + Δt
例如測得某液體的t體=183℃,其液面在溫度計的29℃上,則h = 183 -29 =154,
而t環= 64℃,則
Δt =0.00016×154×(183℃-64℃)=2.9℃
故該液體的真實溫度為:t(真) = 183℃ + 2.9℃ = 185.9℃
由此可見,體系的溫度越高,校正值越大。在300℃時,其校正值可達10℃左右。
半浸式溫度計,在水銀球上端不遠處有一標志線,測量時只要將線下部分放入待測體系中,便無需進行露出部分的校正。
(2)溫度計刻度的校正
溫度計刻度的校正通常用兩種方法:
A.以純的有機化合物的熔點為標準來校正。其步驟為:選用數種已知熔點的純有機物,用該溫度計測定它們的熔點,以實測熔點溫度作縱坐標,實測熔點與已知熔點的差值為橫坐標,畫出校正曲線,這樣凡是用這只溫度計測得的溫度均可在曲線找到校正數值。
B.與標準溫度比較來校正。其步驟為:將標準溫度計與待校正的溫度計平行放在熱溶液中,緩慢均勻加熱,每隔5℃分別記錄兩只溫度計讀數,求出偏差值Δt。
Δt = 待校正的溫度計的溫度 - 標準溫度計的溫度
以待校正的溫度計的溫度作縱坐標,Δt為橫坐標,畫出校正曲線,這樣凡是用這只溫度計測得的溫度均可由曲線找到校正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