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后,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收益,具體年限和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但這類交易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在交易過程中,購買他人經濟適用房應注意防范以下問題:
1、一房多賣的問題。如不能立即過戶,具有一房多賣非法目的賣房人將獲得充分時間,且不易被權利人查證。
2、長期無法過戶的問題。私下交易的買賣雙方具備交易條件的時間越長,交易的不穩定性越大,買方的交易風險就越大。
3、房款是否能被執行回來的問題。執行難對于存在于個人之間的二手房買賣而言更是如此。
4、投資利益上的問題。如不能及時過戶使得買方可能因經濟適用房稅收等政策調整,不得不增加投資成本。
1、家庭人口計算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必須具有城鎮戶口,包含了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和單位的集體戶口人員;申請人與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的關系,必須是夫妻關系或父母、子女關系,年齡在30歲以上的單身。
2、市民可以單獨申請。
申請人夫婦及其未婚子女,同戶口父母、已婚子女及其家庭成員,根據申請人的意愿,可計算為家庭人口;戶籍因就學(不含出國留學)、服兵役等原因遷移出本市的,可計算為家庭人口;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作處理的成員不計入家庭人口。
3、住房面積如何計算
申購經濟適用房還有一項硬性條件,就是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7平方米。申請家庭納入審核范圍的住房包括已購買的房改房;按政府優惠政策購買的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等;申請建造的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等;自有私房和通過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的各類私有住房;通過市場方式購買的商品房、二手房、存量住房;已交易出售的所有住房;已拆遷補償的住房(含以貨幣方式取得的拆遷安置款的原住房,或以產權交換方式確定的回遷住房)。另外,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須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參與申請、實行家庭成員全名制。
4、人均可支配收入如何計算
根據規定,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1080元的家庭才有資格申購經濟適用房。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可支配總收入除以家庭人口。
根據有關規定,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用于最終消費支出和其他非義務性支出以及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總收入扣除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費以及記賬補貼后的收入。也就是說,可支配收入=家庭總收入-交納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記賬補貼。
其中,家庭總收入指所有家庭成員一年工薪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的總和,不包括出售財產和借貸收入。其中財產性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紅利、保險利益、出租房屋收入。轉移性收入包括養老金或離退休金、社會救濟收入、保險收入(含失業保險)、贍養收入、捐贈收入。
市民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開具收入證明。如果申請家庭成員屬于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的,由所在單位的勞資部門核定,加蓋勞資專用章和單位公章;若申請家庭成員屬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的勞資部門核定,加蓋勞資專用章和單位公章;所在單位未設勞動工資管理機構的,加蓋單位公章;申請家庭成員屬靈活就業人員的,由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居住地街道辦事處確認后提供給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