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2、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準,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3、一個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紤]家庭代際、性別、年齡結構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標準原則為:
① 1人 單身(包括未婚、離異、喪偶)宿舍、單居或小套型;
② 2人 夫妻及子女未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 單居、小或中套型;
③ 子女年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 中或大套型;
④ 3人以上 夫妻及子女 中或大套型;
⑤ 3年沒搖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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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人群可申請 按照《辦法》,公共租賃住房面向三類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其中,第一類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可持備案通知書到原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登記申請輪候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算起; 第二類為本市城鎮戶籍家庭,需滿足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此類家庭須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第三類為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家庭收入與本市戶籍家庭規定標準一致,并且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此類人群須向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情況確定。 此外,對于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辦法》也進行了明確:主要用于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并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有何調整 外地家庭增收入上限 “《辦法》在向社會公開征求反饋意見和建議時,很多群眾針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確定"的條款提出建議,認為公共租賃住房作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保障性住房,也同樣應當對外地在京人員設定家庭收入限制條件,這樣可以更好地解決外地在京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認真研究上述建議后,最終定稿的《辦法》,對于外地家庭的申請條件進行了調整。 其中在收入標準上,參照本市戶籍家庭,需滿足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在工作年限方面,《辦法》考慮到各區縣具體情況不一,因此未做硬性規定,僅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 “具體條件還要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上述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怎樣配租 區縣可選兩種搖號方式 在配租管理方面,公共租賃住房配租仍然采用公開搖號、順序選房的方式進行。 各區縣籌集的房源用于保障本區住房困難居民家庭需求,在區縣組織搖號配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級將加大統籌力度,調配給其他區縣配租使用,滿足申請家庭跨區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求。 為加強房源分配的計劃性和信息公開透明程度,《辦法》中規定,各區縣應于每年12月提前制定下一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公開搖號分配計劃,并應在各區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 區縣可選兩種搖號方式:一種為搖出家庭選房順序號后,家庭依順序號選房;另外一種是按優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順序分組對應不同套型的房屋,直接搖出家庭順序號及房號,各區縣可以按照自身的情況選擇適合本區域內的搖號方法。 申請家庭如果搖中,但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房或簽訂租賃合同,將視同放棄一次配租資格,可繼續輪候。同一家庭只能放棄兩次配租資格,超過兩次則須重新提出申請。 此外,公租房仍然執行此前三房配租配售過程中的優先選房原則,其優先配租家庭,除保障房輪候家庭優先配租外,申請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成年孤兒家庭等六類家庭可優先配租。 如何換房 家庭情況變化可申請調換 盡管《辦法》規定,一個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但考慮到小青年結了婚、生了孩子,條件仍符合公租房申請標準,可一居室已經不夠??;或者孩子大了分戶單過,老兩口的房子面積富余了怎么辦?今后遇到這種情況,公租房的承租人可以申請換房。 其中規定,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變化等原因需調整配租房屋的,可提出書面申請,經復核后仍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的,如果有套型匹配房屋,就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騰退原住房;如果沒有套型匹配的房屋,將由產權單位建立家庭輪候調房需求庫,待有合適房源再做新一輪調整。 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經復核其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按規定推舉新的承租人與產權單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家庭無共同申請人的,租賃合同自動終止。 同時,為確保有限的保障資源用于應保障人群,嚴格后期動態管理,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每年定期復核承租家庭住房變動情況,對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進行動態調整。承租家庭成員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租賃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應在規定期限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如何交租 租金按月、季或年繳均可 在租金繳納方面,辦法明確公租房的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合同內容包括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租金標準及調整原則、租金收取方式、租賃期限、修繕責任、合同解除、違約責任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推薦使用統一的規范合同文本。 “公租房產權單位會在完成家庭選房簽約工作5個工作日后,將配租家庭情況、身份證號及所選房號等情況錄入信息管理平臺,并將配租家庭名單、配租房源、房屋租金等材料經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后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笔凶”^k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備案材料將作為房屋產權單位享受公租房運營稅費減免的依據。希望可以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