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墻 保 溫
工
程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工程名稱:
保溫工程合同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現就 保溫施工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工程范圍: 保溫面積約 平方米,保溫材料厚度 mm計:該工程面積為計劃數,雙方最終以實際收方量結算為準。
二、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三、合同使用文字和適用法律、法規及標準:
合同語言:漢語。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外墻外保溫技術規程》JGJ 144-2004、《居住建筑節能保溫隔熱工程質量驗收規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程》GB 50210-2001和《現行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
四、計價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單價包干的方式。包干單價 元/m2:包干價中含材料費、人工費、運輸費、上下車費、管理費、損耗、材料檢、試驗費、場地轉運、保管、做材料樣板墻、稅金、人工費等所有費用,包干價外不再計取其他任何費用。
五、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暫定: 萬元(大寫人民幣: )最終雙方以實際面積決算價為準。
六、付款方式:
保溫材料進場并開始施工一周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造價的20%;保溫層施工完成后一周內付至合同總造價的50%;施工完畢在一周內經監理、甲方進行驗收,進行實際面積測算,測算完成后一周內付至實際工程款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清一切竣工資料后一個月內付至實際工程款的95%,留5%作質量保修金(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滿甲方全部退還保修金。
七、材質要求:
進場產品均為合格產品,且經“四川省建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合格,符合《居住建筑節能保溫隔熱工程質量驗收規程》的有關規定。
八、甲方工作:
1、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及時審定施工方案,并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水、電、垂直運輸及腳手架由甲方負責。
3、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處理工程質量、進度、驗收等事宜,若發現有偷工減料、違反操作程序和原材料達不到合同約定要求等質量問題,有權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為止。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拒絕收貨品。
4、現場符合乙方進場條件后,提前3天書面通知乙方進場。
5、組織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6、協調乙方與其它施工單位關系,協助乙方成果保護。
九、乙方工作:
1、在施工期間嚴格貨品施工質量、安全、進貨時間,嚴格遵守國家現行施工規范、規程。
2、若乙方質量原因造成的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和刑事責任,并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3、接受建設方委托的監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評定工作。
4、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處理工程質量、進度、驗收等事宜。
5、向甲方提供企業執照、防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等全套軟件資料。
6、該合同成果未交付甲方驗收合格前,由乙方負責保管,若發生損壞和損失,乙方自費按期修復。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它方建筑成果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承擔相關責任。
十、工程驗收及保修:
1、工程驗收:乙方所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并進行。
2、工程驗收以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和承包內容作為依據,工程驗收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和內容,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條款責任。
3、工程驗收包括產品及工程進程中的一切資料。
4、保修范圍:乙方所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程。若乙方質量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5、保修期:自該單位工程全面驗收合格次日起一年時間。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場進行處理。若乙方不能到場,甲方另行處理,其費用在乙方保修金內支付。
6、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按結算總價的5%作保修金,保修期滿經甲方檢驗無質量問題后10日內退還保修金。
7、乙方保修及賠償義務不受保修金額限制,保修金不足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十一、合同價款的調整:
1、 施工中如發生設計變更(應有書面依據),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
2、 施工中如增加項目,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按合同總金額每日向甲方支付0.05%的違約金。逾期達1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工程款本息,并向甲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相應損失。
2、 乙方施工不符合約定,按不能按期交工處理,交工特指監理、有關方驗收產品及技術檔案資料合格,但甲方不得無故拖延竣工驗收。
3、 乙方進場材料及施工過程中達不到約定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和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 甲乙雙方一方無故終止合同,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 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并向甲方收取每日合同總造價的0.05%的違約金,且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 按國家、綿陽市現行安全、文明生產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2、 乙方施工期間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十四、不可抗力:
1、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但乙方應負有不可抗力舉證責任,并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2、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未交工驗收前的人員、機具、成果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解決合同爭議方式:
1、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向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結清決算價款后自然失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