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取暖費發放標準:退休職工取暖費480元,其中11月、明年3月每月60元,12月、1月、2月每月120元,隨工資逐月發放。價格來源網絡,僅供參考
你好
一、發放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二、取暖費標準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200元。
三、資金來源
(一)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由同級財政負擔;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按現行補助水平予以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低保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按取暖費原分擔比例共同負擔。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負擔。
四、企業的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補貼標準執行。增加的職工取暖補貼支出由所在企業負擔,可以列入企業生產成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解決。
取暖費一般有兩種發放形式,即發取暖費和發放取暖物品。
一、對于發取暖費,國稅函〔2009〕3號文件規定,取暖費包含在職工福利費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規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稅法規定扣除。
二、對于發取暖用品,屬于勞保費的列支范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有的企業可能二者同時發放,比如某企業對生產一線職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標準發放了取暖費,同時還在冬季為職工提供防寒服、木炭、電爐等勞動保護用品。對此類情況,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取暖費屬于福利費支出,而為職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則屬于勞動保護方面的支出,雖然會計核算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但稅前扣除適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即取暖費在職工福利費中發放,取暖用品在職工勞動保護費中列支。
希望能幫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