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暫住證》(一)辦理對象:常住戶口不在本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簡稱五城區)而到五城區或者常住戶口不在本市其他區(市)縣的鄉、鎮而到這些鄉、鎮居住的人員。(二)辦理條件:暫住人口需要暫住7日
1.身份證或身份證明; 2.暫住在居(農)戶內或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
辦理流程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證及近期黑白或彩色免冠1寸照片兩張; 2、暫住在居民家中的持戶主的戶口本,暫住在出租房屋的,持房主的戶口本或者租房合同,暫住在購買繼承或自建房屋居住的,持房屋產權證,暫住在單位,持單位
以下這些人需要申報暫住登記,申領上海市《暫住證》1、暫住居民家中的,由戶主攜帶戶主戶口簿攜同暫住人到上海市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領暫住證;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
成都市暫住證過期了當然是需要補辦的了,到當地的派出所就行,不用回到原來辦證的地方。把三張照片和身份證和五元工本費還有出租方的房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