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暫住證辦理流程如下:
一、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
2、填好的《北京市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3、居住地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工作單位等出具的能證明居住地址的證明)。
二、居住證窗口辦理流程:
1、需辦證流動人員到窗口填寫信息登記表,提供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窗口工作人員審核信息登記表,并采集流動人員相片及相關信息,開具居住證領取憑證;
3、制證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員再將居住證分發給申辦人。
三、居住證網上辦理流程:
1、申辦人在指定網站下載辦證所需表格并填寫完整;
2、申辦人持辦證信息表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辦證窗口提交資料,完成個人信息的錄入和上傳,成功后工作人員開具領證憑證;
3、制證完成后,申辦人憑領證憑證到窗口領取居住證。如有需要可按要求提供快遞上門服務。
四、收費標準:
1、首次領取居住證和辦理居住證延期手續,不收取居住證工本費;
2、因遺失、損壞而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按每證20元繳納工本費。
外地來京人員年滿16周歲,在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1個月或擬在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來京人員,應申領《暫住證》。
(一)申領方式:
1.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內的人員,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戶主應注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集體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本人持戶主(出租、借房主)戶口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戶)主應注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應申領《暫住證》的人員,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體申領《暫住證》?! ?br />
(二)應持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到暫住地派出所辦理手續:
1.居民身份證或者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或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戶(房)主應注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張?! ?br />
(三)辦理時限:對證件和證明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外地來京人員,暫住地派出所應當場辦結,發給證件。 辦理《暫住證》變更與延期
(一)外地來京人員在《暫住證》有效期內變更暫住地址的,應持《暫住證》,房(戶)主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戶)主應注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新暫住地的派出所辦理遷入登記?! ?br />
(二)《暫住證》有效期最長為一年,逾期作廢。《暫住證》有效期滿后仍需暫住本市的外地來京人員,應在期滿前10日內到暫住地派出所重新辦理《暫住證》?! ?br />
(三)外地來京人員持有效期限不滿一年的《暫住證》,有效期滿后,需要在最長有效期內延期的,可以申請延期登記?! ?br />
(四)外地來京人員離開本市,應向暫住地的派出所辦理注銷登記,并將《暫住證》交回派出所?! ?br />
(五)外地來京人員遺失《暫住證》的,應及時向暫住地公安機關報告,并按規定重新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