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一、二級抗震等級設計的剪力墻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強部位不應小于層高或剪力墻無支長度的1/16,且不應小于200mm;其他部位不應小于層高或剪力墻無支長度的1/20,且不應小于160mm。當為無端柱或翼墻的一字形剪力墻時,其底部加強部位截面厚度尚不應小于層高的1/12;其他部位尚不應小于層高的1/15,且不應小于180mm;
2 按三、四級抗震等級設計的剪力墻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強部位不應小于層高或剪力墻無支長度的1/20,且不應小于160mm;其他部位不應小于層高或剪力墻無支長度的1/25,且不應小于160mm;
3 非抗震設計的剪力墻,其截面厚度不應小于層高或剪力墻無支長度的1/25,且不應小于160mm;
4 當墻厚不能滿足本條第1、2、3款的要求時,應按本規程附錄D計算墻體的穩定;
5 剪力墻井筒中,分隔電梯井或管道井的墻肢截面厚度可適當減小,但不宜小于160mm。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望采納!
正常剪力墻都是要滿足8倍關系的。倒是短肢剪力墻和厚度有關系。
根據《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3-2010)7.1.8條:
注:1 短肢剪力墻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與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但不大于8的剪力墻;
一般按照剪力墻上洞口的大小、多少及排列方式,將剪力墻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整體墻
沒有門窗洞口或只有少量很小的洞口時,可以忽略洞口的存在,這種剪力墻即稱為整體剪力墻,簡稱整體墻。
當門窗洞口的面積之和不超過剪力墻側面積的15%,且洞口間凈距及孔洞至墻邊的凈距大于洞口長邊尺寸時,即為整體墻。
2.小開口整體墻
門窗洞口尺寸比整體墻要大一些,此時墻肢中已出現局部彎矩,這種墻稱為小開口整體墻。
3.連肢墻
剪力墻上開有一列或多列洞口,且洞口尺寸相對較大,此時剪力墻的受力相當于通過洞口之間的連梁連在一起的一系列墻肢,故稱連肢墻。
4.框支剪力墻
當底層需要大空間時,采用框架結構支撐上部剪力墻,就形成框支剪力墻。在地震區,不容許采用純粹的框支剪力墻結構。
5.壁式框架
在連肢墻中,如果洞口開的再大一些,使得墻肢剛度較弱、連梁剛度相對較強時,剪力墻的受力特性已接近框架。由于剪力墻的厚度較框架結構梁柱的寬度要小一些,故稱壁式框架。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剪力墻的厚度除考慮承載力外,還要考慮其有足夠的剛度及穩定性。一般住宅標準層剪力墻的厚度取為200mm則基本可滿足穩定性和軸壓比的要求,這時,除提高剛度需要或建筑構造需要或減少梁跨需要等情況外,剪力墻截面高度可取1650mm,即可滿足成為一般剪力墻,可稱之為200厚剪力墻的經濟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