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供熱價格的初步方案已經出爐,但不少人已經趕在高峰期前交完采暖費了,開完發票就等報銷了,很多人擔心自己沒法享受到今年的降..." />
根據近期發布的關于調整供熱價格聽證會的第2號公告等內容,市物價部門在供熱成本的監審結論基礎上,提出了供熱價格調整方案,初步方案是將居民供熱價格由28元/平方米調整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其中沒有單位報銷采暖費的居
住宅收費標準:根據沈陽市物價局下發的沈價【2008】92號文件“關于調整供暖價格的通知”的規定,居民住宅供暖價格統一調整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積28元;其中沒有單位報銷采暖費的居民用戶按25.3元/平方米交費,差額部分由政府財
初步方案是將居民供熱價格由28元/平方米調整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其中沒有單位報銷采暖費的居民用戶按23.30元/平方米收費,聽證會計劃于10月22日召開。 價格來源網絡,僅供參考
一,本市非居民供熱價格統一調整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二,本市非居民熱計量收費計量熱價調整為0.25/千瓦時(69.45元/吉焦),基本熱價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變。 補充一句,如沒記錯,居民供熱價
1、承租公房或產權人系我院職工的集中供暖用戶,按照[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文件規定職工住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報銷。詳見《標準職務職稱及面積標準對照表》。 2、自采暖報銷標準嚴格按照[京政管字(2006)22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