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設計時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 地基承載力特征值與地質報告矛盾。
2. 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底板混凝土墊層應按《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要求不應小于C15,厚度不應小于100 mm,在軟弱土層中的厚度不應小于150mm。防水混凝土結構厚度不應小于250mm。
3. 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迎水面鋼筋保護層厚度《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要求不應小于50mm。并應進行裂縫寬度的計算,裂縫寬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貫通。設計中許多設計人將地下室防水結構構件的計算彎距調幅、有的下端按鉸接、有的未考慮荷載分項系數、多層時未按多跨連續計算等,也不進行裂縫計算,導致違背強條。
4. 地下室外墻與底板連接構造不合理;外墻鋼筋的搭接不符合《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02)根據縱向鋼筋搭接接頭面積百分率修正搭接長度的要求。
5. 地下室外墻設計中應考慮樓梯間,車道等支承條件不同的外墻計算與設計,不能與一般外墻相同。當頂板不在同一標高時,應注意外墻上部支座水平力的傳遞問題。
6. 地下水位較高時,應特別注意只有地下室部分和地面上樓層不多時的抗浮計算,采用樁基時應計算樁的抗拔承載力。
7. 高層地下室采用獨立柱基或條基加抗水底板時,應在抗水板下設褥墊,以保證實際受力與設計計算模型相同。
8. 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乙級的建筑物應按《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02)3.0.2條進行地基變形設計。
9. 對以下建筑物的樁基應進行沉降驗算:(強條)
1) 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的建筑物樁基。
2) 體形復雜、荷載不均勻或樁端以下存在軟弱土層的設計等級為乙級的建筑物樁基。
3) 摩擦型樁基。
樁基礎的沉降不得超過建筑物的沉降允許值,并應符合《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02)表5.3.4的規定。
注意事項:
1:防潮
防潮一直是地下室設計的老大難問題,購房者在參觀樣板間時,可注意一些距離地面30-50公分的轉角等位置,一般來說,這些部位是最容易出現返潮現象的。
2:層高
目前市場上相當多的項目都會贈送地下室,但是哪怕是不花錢的,對于這部分贈送的面積也不能忽視,要不然獲贈的地下室除了起到儲物間的作用外,別無他用。
3:房型
有人會認為,地下室位于地底下,房型的好壞無關緊要。事實并非如此,將整個地下室劃分成零碎的許多塊,不僅視覺上缺乏美感,而且在使用過程中,會發現,很難找出大片的區域供做整體規劃。
4:通風和采光
前期項目的地下室設計,總給人留下陰暗的感覺,有的甚至于還帶有少許的霉味。其實,這是通風不良和采光不佳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