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綜合司昨天公布了《中央行政事業單位住房改革支出預算編制說明》,對中央行政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進行具體規定。
《說明》指出的住房改革支出預算包括三部分: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預算。住房公積金《說明》指出,中央在京行政事業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為8%,中央京外行政事業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按當地實際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12%。
“提租補貼”(即租房補貼)具體標準為: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準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后,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后的購房補貼面積標準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據我所知,方案規定的適用對象是:
1.公積金方繳存適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在崗職工(含職員、雇員)。臨聘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交不在此政策問答之列,按政府其他文件規定執行。
2.房改住房補貼繳存適合于“符合條件”的在編職員。此處“符合條件”指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或未領取過購房補貼的在編職員(含已退休)。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
基本上是以公積金的形式。 各個地方政府公積金占工資的比率是不一樣的, 建議樓主查下當地政策,一般是本人出一半,財政上補貼一半。比如如果你工資是2000一個月,當地比率是10%的話,那么一個月會扣掉你200元,另外財政補貼200元。 你一個月拿到手工資是1800元,住房公積金內存有400元。但是住房公積金是拿不出來的,除非你買房子用房產證貸款的時候或者到退休會發還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