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和承包范圍:地塊至市政公路之間段臨時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開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總長暫定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但材料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并具備產品合格證書等。 5、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整。 6、工期:合同簽訂并生效后 天內完成。工期每延遲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上述逾期違約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價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約保證金 本工程不設置履約保證金。 8、結算辦法 8.1 按以下原則結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2003版)結算,具體單價及費率詳見附后清單。 8.1.2 根據附后清單約定的價格及現場簽證的工程量按實結算。 8.2 土方開挖費用按挖機臺班及短駁運輸費用單獨計取,單獨土方短駁運輸(運距1000米內)按40元/車(5噸車)計,此單價均已包括管理費稅金等所有費用。 8.3 挖土機采用200型挖機,挖土機費用按230元/小時單價包干,此單價已包括管理費、利潤、稅金等所有費用。 9、工程質量 9.1 道路工程質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驗收規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1-90)》執行,要求保證達到合格等級。并達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層 混凝土采用設計規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誤差:±10%厚度。 平整度誤差:小于10mm。 寬度:不小于設計規定。 9.1.2 塘渣基層 塘渣層的高度、寬度、縱橫坡度和邊坡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路基開挖應至老土,當局部為淤泥土時,應保證回填厚度應經甲方確認。 路基應有良好的排水系統; 路基應碾壓密實、均勻堅實、穩定,壓實度和平整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必須用不小于15噸的壓路機碾壓檢驗,其輪跡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漿、軟彈、起皮、波浪、積水等現象。 道路中線標高允許誤差±20mm。 平整度允許偏差:20mm。 寬度允許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標單位必須對所采購的材料質量全面負責,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書、質保書、試驗報告。招標單位對材料質量有疑問時,有權要求復驗,復驗合格其相關費用由招標方建設單位支付,復驗不合格其經濟損失及復驗費用由中標單位承擔。 9.2.2 道路基層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須精心組織施工,如未按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進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9.4 由于乙方偷工減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質量問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5 乙方必須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否則,因此對其他施工單位造成損失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6 路基及道路基層必須碾壓密實,否則,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復責任由乙方承擔。 10、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省、市及東洲街道有關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有關規定,施工期間必須認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事故發生。 10.2 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根據事故情節輕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500-5000元。 10.3乙方應做好森林防火及環境保護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災及環境破壞,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10.4乙方的所有人員必須持證持牌上崗。 11、資料管理和竣工結算的有關規定: 11.1乙方必須按照市政工程規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項技術資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資料必須用A4紙,并用電腦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術資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須是原件。 11.4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結算書(包括工程量計算書)和結算資料一式三份。 12、付款辦法: 12.1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審核完畢后一個月內,除留設結算造價10%的質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價款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稅務發票。 12.2質量保修金按以下規定支付: a) 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質量保修金; b) 質量保修金不計利息。 12.3水電費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為一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內發生質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五天內完成維修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另請其他施工隊伍維修,所有維修款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可直接從質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處理好各種在道路施工中發生的阻撓施工行為的。 15、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經雙方單位蓋章、代表簽字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發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簽訂地: 年 月 日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