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法定供熱期的起止時間為每年10月20日至次年的4月20日。但是,在開栓前和停熱后哈爾濱的氣候仍較為寒冷。而且,有的供熱企業鍋爐出水到居民家還需要一段時間,部分居民無法按時享受到熱。比如華能供熱公司的供熱鍋爐在道外北環
哈市的供熱時限為每年的10月20日至次年的4月15日,但是哈市地處高寒地區,有時進入10月就開始冷了,而進入四五月氣溫也比較低,為此哈市研究延長供熱時間。目前,在詳細的政策沒有出臺前,只能鼓勵企業延長供熱時間。今年哈市部
1、集中供熱收費標準:居民住宅:按使用面積收取,每月每平米3.6元;公建房(含營業用房):按建筑面積收取,每月每平米5.8元。 2、區域燃煤鍋爐供熱:居民住宅:按使用面積收取,每月每平米3.1元,公建房(含營業用房)
不貴的,居民供熱價格擬從28元/平方米調整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單位不報銷采暖費擬從25.30元/平方米調整為23.30元/平方米,差額2.7元/平方米仍由政府給予補貼。價格來源網絡,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
據我所知 一、凡以煤炭為燃料,采用鍋爐供熱和使用熱電聯產熱網供熱的用戶,其供熱收費標準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計算,居民由現行的31.15元上調 34.55元;非居民用戶上調 37.35元。過去各供熱期拖欠的熱費仍按原標準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