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律風險。 ??因為小產權房只具備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而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所以,法律法規對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不適用小產權房,人民法院也就不能適用商品房買賣的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處理涉及小產權房的案件,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有效維護; ??
第二,政策風險。 ??若購買的是在建小產權房,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關部門整頓小產權房的建設項目,可能就會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那么只能是購房人找開發商索要購房款,購房人就可能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另外,購房后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拆遷,購房人并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其很可能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
你好,公房可以買賣,不是部分產權,是私產。原房主夠夠公產房有一套計算公式,工齡、房齡等。購買已購公房沒有風險。公房買產權后有問題再找房管站維修不受理了。也就是說從原來的房管局管轄變成戶主直接管理了。相應的權利義務發生轉移。購買已購公房一但遇到城市建設用地準受益。還有認定售后公房再交易再上市,仍然還是售后公房,不能以商品房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而應一律按1996年售后公房物業收費標準,統一“從低”收取。公產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
1,已購公房是原單位的福利房,職工通過折合工齡等優惠方式來購買的一種房屋。
2.可以,無任何風險,只需比正常商品房多交個土地出讓金即可。
3.無損失,如果說損失,只有一點,就是土地使用權,商品房是從開發商交納土地出讓金起算七十年,而已購公房是從本樓第一個出售此房屋過戶起七十年,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七十年并不是從您購買之日起的.
可以買的 已購公房是以成本價購買成自己私有產權的房子,您可以放心購買的 在購買的時候 多交一個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了
風險只是你的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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