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主體不明晰。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的名稱和聯系方法。這里應注意一個細節,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你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并進行核對。還應注意簽訂合同的裝飾公司,是否與合同最后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如果不符,必須問明二者之間的關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作的理由是一旦發生糾紛,一定要有裝飾公司比較完整的法人登記情況,以備將來投訴或起訴,省去查詢的麻煩,而且能夠找到確切的責任承擔者。
2. 裝修工程書面文件不全。
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的有效構成要件。有些裝飾公司在與裝修戶簽訂裝修合同時,這些書面文件不全,會給以后進行裝修帶來隱患。裝修戶應把以上三項文件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
3. 雙方權利義務不清不全。
合同中規定了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應做的工作。對于消費者來講,尤其應注意合同中規定的下列幾項:為了確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的,應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如果在施工期間,該居室仍被裝修戶部分使用的,裝修戶應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在不妨礙施工隊正常作業的情況下,裝修戶可以隨時對工程的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4. 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很多裝修戶在裝修前,對于裝修費已做出了一個預算,并按此費用去選擇裝飾公司。目前在裝修工程的實際履行中,增加施工項目的現象很多。一些裝飾公司開始有意把報價做的很低,然后再開工后逐步增加,讓裝修戶無法再找另外的裝飾公司,只好同意他們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裝修總價遠遠超出初始報價。所以裝修戶在合同簽訂時,最好經過多方了解,弄清自己所支出的費用與居室面積及施工項目所需的費用是否相當。對工程項目變更應謹慎。有些裝修戶在變更工程項目時,不考慮造價問題,不補簽合同,而裝飾公司工程做完后,趁機漫天要價。因此,如果在施工的過程中,因為施工項目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需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裝修戶與裝飾公司必須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的變更協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5. 材料進門不驗收。
鑒于裝修材料品牌及價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裝飾公司都建議裝修戶選擇“乙方包工、不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那么在材料供應上,雙方都應負一定的責任。消費者有義務按約定提供材料,并請裝飾公司對自己提供的材料辦理交接手續。裝飾公司無權擅自更換裝修戶提供的材料,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協調,采取更換、替代等補救措施,避免以后因工程質量出現爭議時,裝飾公司以裝修戶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為借口,拒絕修理或賠償。而對裝飾公司提供的材料,裝修戶應進行檢驗,一旦裝飾公司有隱瞞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材料是施工的情況,消費者有權要求重做、修理、更換、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
6. 質量標準不清楚。
目前各省市都制定了一些關于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承包發包及施工管理的規定,要求以《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當地制定的一些標準為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并在家居裝飾合同中約定。如果合同中不作規定,一旦出了問題就很難處理
工期長短,付款方式,保修期,報價是否有漏項,違約責任等等吧。
在簽訂標準的家裝合同時,由于條款既多且雜,其中不僅有很多有關裝修的專業內容,而且還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內容,稍不注意,就會掉入陷阱,所以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這些都是容易出現糾紛的問題:
1. 合同主體不明晰。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的名稱和聯系方法。這里應注意一個細節,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你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并進行核對。還應注意簽訂合同的裝飾公司,是否與合同最后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如果不符,必須問明二者之間的關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作的理由是一旦發生糾紛,一定要有裝飾公司比較完整的法人登記情況,以備將來投訴或起訴,省去查詢的麻煩,而且能夠找到確切的責任承擔者。
2. 裝修工程書面文件不全。
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的有效構成要件。有些裝飾公司在與裝修戶簽訂裝修合同時,這些書面文件不全,會給以后進行裝修帶來隱患。裝修戶應把以上三項文件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
3. 雙方權利義務不清不全。
合同中規定了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應做的工作。對于消費者來講,尤其應注意合同中規定的下列幾項:為了確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的,應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如果在施工期間,該居室仍被裝修戶部分使用的,裝修戶應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在不妨礙施工隊正常作業的情況下,裝修戶可以隨時對工程的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4. 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很多裝修戶在裝修前,對于裝修費已做出了一個預算,并按此費用去選擇裝飾公司。目前在裝修工程的實際履行中,增加施工項目的現象很多。一些裝飾公司開始有意把報價做的很低,然后再開工后逐步增加,讓裝修戶無法再找另外的裝飾公司,只好同意他們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裝修總價遠遠超出初始報價。所以裝修戶在合同簽訂時,最好經過多方了解,弄清自己所支出的費用與居室面積及施工項目所需的費用是否相當。對工程項目變更應謹慎。有些裝修戶在變更工程項目時,不考慮造價問題,不補簽合同,而裝飾公司工程做完后,趁機漫天要價。因此,如果在施工的過程中,因為施工項目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需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裝修戶與裝飾公司必須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的變更協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5. 材料進門不驗收。
鑒于裝修材料品牌及價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裝飾公司都建議裝修戶選擇“乙方包工、不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那么在材料供應上,雙方都應負一定的責任。消費者有義務按約定提供材料,并請裝飾公司對自己提供的材料辦理交接手續。裝飾公司無權擅自更換裝修戶提供的材料,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協調,采取更換、替代等補救措施,避免以后因工程質量出現爭議時,裝飾公司以裝修戶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為借口,拒絕修理或賠償。而對裝飾公司提供的材料,裝修戶應進行檢驗,一旦裝飾公司有隱瞞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材料是施工的情況,消費者有權要求重做、修理、更換、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
6. 質量標準不清楚。
目前各省市都制定了一些關于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承包發包及施工管理的規定,要求以《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當地制定的一些標準為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并在家居裝飾合同中約定。如果合同中不作規定,一旦出了問題就很難處理
因此業主一定要懂得用合同維護自己的權益,在這份合同中,要注意以下六個方面:
一、核實裝修公司的名稱、注冊地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檔案資料
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進入小區承接家庭裝修的裝修公司必須具備相應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但現在小區內的一些施工隊伍是掛靠在有資質的公司下的,也就是公司并不對施工隊伍的施工質量和服務負責。 而在合同中的“發包方和承包方”一項中,有“委托代理人”一欄。有些裝修公司屬掛靠、承包企業,卻故意漏寫”委托代理人“一欄,也不填寫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聯系**,以便出現問題后推卸責任。一旦裝修期間或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業主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
在合同里裝修公司要注明“資質等級”,有些裝修公司將建委的“設計資質”與“施工資質”混為一談,或者利用其他公司的資質證書來蒙騙用戶。二、合同中必須寫明裝修的具體要求和完工日期
有的用戶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注意這兩點,給某些裝修公司粗制濫造和拖延工期“創造”了條件。三、付款時間要明確
第一次、第二次預付款及尾款的支付時間和條件:裝修公司付款方式一般分三次付款,您可按開工前付60%、工程過半付35%、驗收后付5%來安排。工程進行到何種程度才算“過半”,增、減項目的款項何時交付,甲乙雙方應有明確規定。
一般裝修公司對工程的保修期為一年(國家規定為兩年),用戶要盡可能選擇保修期長的公司。四、合同中應注明保修條文
合同中有關的保修條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責任。如果屬于施工或材料的質量問題,裝飾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屬于用戶使用不當,雙方可協商處理。五、明確獎懲條款
明確違約方的責任及處置辦法,在合同中應詳細注明,以便于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六、家裝合同必備文件
工期約定,付款方式,增減項目,保修條款,水電費用,材料驗收,按圖施工,監理和質檢到場時間和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