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XX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yifang))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就
裝修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施工面積:。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工作內容
2.1工程承包范圍:。
2.1.1(省略)。
2.2工程管理
2.2.1施工時,乙方(yifang)應確保工地附近現存的一切市政配套設施維持正常狀況、消防通道暢通等;如因工程引起上述設施的破壞,乙方應立即予以修復并通知甲方。乙方應保證工地附近居民生活不受施工影響。
2.2.2施工時,乙方應滿足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等相關要求,確保工地及周圍區域安全、衛生、整潔。乙方自行安排施工所需要的排污、排水、渣土(及其他垃圾)裝運等工作。
2.2.3乙方已經部分施工完畢的工程,需要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如:地面鋪貼后應覆蓋保護膜)。
2.2.4乙方應根據甲方及監理的要求及時修補缺陷,或根據施工圖紙的進行工程變更。
2.2.5乙方承包工程整體竣工后,應提供相關資料書面通知甲方驗收。
2.3材料及設備采購
2.3.1工程所需材料,除本合同附件《材料設備配置表》中特別注明外,由乙方負責采購提供。乙方采購的主材,應根據甲方書面要求提供樣品封存。
2.3.2(省略)。
2.3.3乙方進場的原材料、半成品等,必須提供原材料清單及相關質量合格證明。上述原材料、半成品,應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甲方可以中止付款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工程工期不予順延。
三、工程期限
3.1本工程開工日期為,竣工日期為。
3.2工程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延期的,期限予以相應順延;工程因乙方原因延期的,期限不得順延。
3.3(省略)。
3.4實際竣工日期以甲方、乙方、設計方、監理方四方共同進行竣工驗收后簽認的竣工日期為準。
四、質量與驗收
4.1工程質量要求:優良、合格。
4.2乙方應確保本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和地方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木結構驗收規范、施工操作規范和質量驗收標準,并保證一次性驗收通過。驗收標準如下:
1、《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2、《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驗收質量驗收規范》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4、《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木結構工程施工驗收規范》
6、《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7、室內外裝飾施工圖、相關效果圖及照片
8、《材料設備配置表》及部分主材封樣照片
其他:
4.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4.3.1隱蔽工程和分項工程需要中間驗收的,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駐工地代表,監理、工地代表驗收合格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3.2施工期間,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等進行綜合檢查和考核。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乙方應按甲方或監理方要求進行整改,對于較為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每次扣除500~5000元。
4.4竣工驗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驗收通知單及全部驗收文件后3日內組織進行驗收。
五、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5.1本合同總價款為:(大寫)元、
(小寫)元。竣工驗收合格后以甲、乙雙方申請額為準。
5.2工程結算辦法:
5.2.1包工包料:。
5.2.2包清工:。
5.3付款方式
5.3.1工程開工后7日內付給乙方員工每人50元生活費,其次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至總價款的70%,驗收合格后支付至總價款的80%,審計完成后支付至總價款的95%.剩余總價款的5%為質保金,于工程驗收合格后兩年屆滿后支付。
5.3.2(省略)。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6.1甲方權利和義務
6.1.1甲方委派為甲方管理人員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利,履行甲方的義務。
6.1.2提供《裝飾、裝修施工圖》圖紙,組織設計單位技術交底和施工圖會審,協調設計單位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6.1.3監督工程質量和進度,檢查文明施工情況,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工程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辦理現場技術簽證。
6.1.4審查并確認乙方施工方案。
6.1.5根據乙方工程進度,向乙方按約定支付工程款。
6.1.7僅提供工程施工所需距施工現場30米的電源和水源,工程所需的施工用水、用電和通訊線路的接入及相關費用等,均由乙方負責。
6.2乙方權利和義務
6.2.1乙方委派為乙方項目經理,代理行使合同約定的乙方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任何對乙方項目經理發出的指示,均視為有效地傳達給乙方。
6.2.2乙方應向甲方報送施工方案,經甲方審批后實施。乙方對工程施工中的重要工作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未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則乙方可以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書面報告中的建議并據此作出決定。
6.2.3(省略)。
6.2.4本工程每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需向甲方以書面形式申請驗收;驗收合格后,乙方進行下一道工序。若甲方收到書面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未組織驗收,乙方視為本分部工程合格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6.2.5因乙方施工失誤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期限延誤,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6.2.6加強施工現場管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因自身管理原因在施工中出現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所造成賠償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按照本合同5.3.2款處理。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后,甲方將扣除的款項予以支付。上述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損害賠償額、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及處理該事故的其他所有費用。
6.2.7乙方自行負責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工人的食宿及工資、補貼等相關費用。因勞動爭議或甲方工人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損害的,甲方按照本合同5.3.2款處理。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員應統一著裝或其他標識。
6.2.8(省略)。
6.2.9成品保護要求: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負責對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期間發生損壞(含正常使用損耗),乙方負責修復。乙方在施工期間,損壞已交付的已完工工程成品,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6.2.11必須配備專職的安全員和質檢員,為安全施工和工程質量把關。
6.2.12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和授權代表以及項目經理專業技術資格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均需要加蓋乙方印章)。
七、安全生產
7.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定》,確保施工場地的人員和財產安全。
7.2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條例規定,施工過程中防患未然,積極排查火災隱患。
7.3乙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或規程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工程保修
8.1工程保修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設質量保修辦法》執行,保修期從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貳年;驗收過程中需要整改的,從整改后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8.2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通知后24小時內,與甲方有關人員查看現場;查看現場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方案,復雜、重大維修項目應在兩天內提出書面處理方案。處理方案經甲方同意后,按約定及時完成維修任務。
8.3(省略)。
8.4除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乙方未逾期完成維修任務或的,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200元違約金。
8.5保證期內,工程質量缺陷或維修工作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按照6.2.6款處理。工程保修條款中未約定的其他事項,依照本合同其他相應條款處理。
8.6保修期滿,經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部門)驗收后,退還剩余的質保金。質保金不計利息。
九、違約責任
9.1本合同生效后,除非不可抗力和本合同另有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對方所有損失,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9.2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完成本工程,應向甲方承擔逾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在30日以內的,乙方按工程總價款萬分之五向甲方累積支付違約金;超過30日以外的,乙方按工程總價款千分之一向甲方累積支付違約金。
9.3(省略)。
9.4除專業設備、安防、櫥柜等常規另行分包項目外,事先未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工程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拒絕支付乙方轉包及分包部分工程的工程款。乙方同時應向甲方承擔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9.5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結算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付而未支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五累積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爭議出現后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選擇以下第種解決方式:
1、提交仲裁委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附則
1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并加蓋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體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法定(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