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康田.南川18號地塊住宅小區的水電、消防及弱電安裝勞務分包事宜協商一致。制訂立如下勞務分包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XXXX
二:工程地點:XXX
三、工程承包范圍
工程范圍與內容:所有土建面積、施工圖內所有的水電、消防及弱電安裝工程,(施工圖重大改變后工程量另行計算)
(1)室內給水管網預埋及安裝,從樓層一戶一表后至戶內用水地點;
(2)室內外排水管網預埋及安裝,接至室外第一個檢查井;
(3)室內電氣照明線路、電纜、橋架、盤箱柜預埋及安裝;
(4)室內照明燈具及開關預埋及安裝;
(5)從專變、發電機低壓屏至用電設備的所有線路、設備安裝;
(6)防雷接地安裝;
(7)消防所有管網預埋及設備安裝;
(8)弱電預埋及設備安裝;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乙方配合總包單位在總包方預驗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務,經調試并自檢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該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合格等級。
六、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裝(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電)、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調試驗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規定工期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并交付使用。采用固定勞務單價方式。
七、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款為人民幣:23.00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積結算)屬總價包干。該總價已包括人工、機械、安裝輔材、施工安裝、調試、保險、風險及意外傷害保險等各項費用。
八、付款和結算方式
7.1由于本工程量較大,工期較短,計劃采用分階段支付勞務費;
7.2當乙方完成棟號封頂的時候,甲方支付相應部分勞務費的20%;
7.3當乙方完成所有勞務項目工作的時候,甲方根據形象進度按月支付總勞務費的60%;
7.4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總勞務費的15%
7.5總勞務費的5%作為施工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2年,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無異議后15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九、設計變更
因施工變更導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延誤的工期根據主合同相應順延。
十、材料設備供應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電主材(未計價材料)均由甲方采購供應,所有輔料(計價材料)由乙方自行負責。
2、水電安裝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備,甲方不再提供相應的工器具。
十一、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按時甲方提供的給排水、電氣、消防及弱電安裝圖紙、圖說、圖紙會審、設計變更、設計通知、設計變更中涉及的工作內容。
(2)甲方指定現場負責,負責協調配合管理施工現場,負責有關簽證。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電源連接點及施工工人現場材料保管場所。
(4)甲方隨時檢查乙方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況,檢查乙方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和持證上崗情況。乙方如違反規定或工作達不到要求的標準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返修,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5)按工程進度和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2、乙方責任
(1)土建面積、施工圖內所有的水電、消防及弱電安裝工程。
(2)應按照設計圖的要求及施工規范施工,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3)施工現場水、電材料上下車及現場轉運。
(4)乙方進場人員需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管理、調度,特別是質量、安全、進度、現場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調度。
(5)現場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嚴禁浪費或用在非本項目上,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值賠償。
(6)在沒有交付甲方時前必須保護設備設施,做好成品保護。
(7)乙方食宿自理。
(8)乙方提前7天提出一般材料計劃,由甲方審核購買,外購設備需提前兩個月報計劃。
(9)乙方現場負責人: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必須按時足額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勞務工資。
2、乙方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其情節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資等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2)如乙方在生產工程中,人員不夠,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證,工期延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取締乙方作業資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單項價格下浮50%后作為結算價款付給乙方。
(3)雙方約定的工期不論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長,如未按規定時間完成該分項工作,甲方對乙方的工期延誤按總價1%/天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在結算時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勞務班組作業,或另行增加勞務班組作業。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質量低劣造成返工損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并總價2%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5)乙方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否則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調派,有故意刁難、停工、罷工、不服從管理行為的甲方及其項目部有權終止其合同并取締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單項價格下浮50%后作為結算價款付給乙方。
(7)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項工作,進行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指標任務,對不能按期完成各項指標任務的,甲方按2000元/次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8)以上違約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的勞務款中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