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訂本標準。
2、本標準適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并作為建筑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統一準則。
3、本標準依據現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管理標準和有關技術標準編制。建筑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必須與本標準配全使用。
二、術語
1、建筑工程: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屬構筑物設施所進行的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
2、建筑工程質量:反映建筑工程滿足相關標準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環境保護等方面所有明顯和隱含能力的特性總和。
3、驗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單位自行質量檢查評定的基礎上,參與建設活動的有關單位共同以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樣復驗,根據相關標準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4、進場驗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按相關標準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對產品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5、檢驗批:按同一的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匯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理樣本組成的檢驗體。
6、檢驗:對檢驗項目中的性能進生量測、檢查、試驗等,并將結果與標準規定要求進行比較,以確定第項性能是否合格所進行的活動。
7、見證取樣檢測:在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監督下,由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現場取樣,并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所進行的檢測。
8、交接檢驗:由施工的承接方與完成方經雙方檢查并對可否繼續施工做出確認的活動。
9、主控項目:建筑工程中的對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和公眾利益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
10、一般項目: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
11、抽樣檢驗:按照規定的抽樣方案,隨機地從進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或建筑工程檢驗項目中,按檢驗批抽取一定數量的樣本所進行的檢驗。
12、抽樣方法:根據檢驗項目的特性所確定的抽樣數量和方法。
13、計數檢驗:在抽樣的樣本中,記錄第一個體有某和屬性或計算第一個體中的缺陷數目的檢查方法。
14、計量檢驗:在抽樣的樣本中,對每一個體測量其某個定量特性的檢查方法。
15、觀感質量:通過觀察和必要的量測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質量。
16、返修:對工程不符合標準規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17、返工:對不合格的工程部們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裝飾裝修規范有:
第1.0.2條
裝飾工程所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選用,并應符合現行材料標準的規定。對材料質量發生懷疑時,應抽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條
裝飾工程所用的砂漿、灰膏、玻璃、油漆、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條
裝飾材料和飾件以及有飾面的構件,在運輸、保管和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損壞和變質。
第1.0.5條
抹灰、油漆和刷漿工程的等級及適用范圍,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1.0.6條
裝飾工程應在基體或基層的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條
高級裝飾工程施工前,應預先做出樣板(一個樣品或標準間),并經有關單位鑒定后,方可進行。其他等級的裝飾工程如需做樣板,應由設計確定。
第1.0.8條
室外抹灰和飾面工程的施工,一般應自上而下進行。高層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進行。
第1.0.9條
室內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室內其他裝飾工程的施工,應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繼工程所損壞和沾污的條件下進行。 第1.0.10條
室內罩面板和花飾等工程,應待易產生較大濕度的地(樓)面的墊層完工后施工。
第1.0.11條
室內裝飾工程的施工順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抹灰、飾面和罩面板工程,應待隔墻、門框、窗框、暗裝的管道、電線管和電器預埋件、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灌縫等完工后進行;
二、有抹灰基層的飾面工程、罩面板和輕型花飾安裝工程,應待抹灰工程完工后進行;
三、油漆、刷漿工程,應在塑料、菱苦土、地漆布和硬質纖維板等地(樓)面的面層和明裝電線施工前,以及管道設備工程試壓后進行。
木地(樓)板面層的最后一遍油漆,應待裱糊工程完工后進行;
四、裱糊工程,應待頂棚、墻面、門窗及建筑設備的油漆和刷漿工程完工后進行。
第1.0.12條
室內外裝飾工程施工的環境溫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刷漿、飾面和花飾工程以及高級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不應低于5℃;
二、中級和普通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以及玻璃工程應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應低于15℃;
四、用膠粘劑粘貼的罩面板工程,不應低于10℃;
五、涂刷清漆不應低于8℃;乳膠漆應按產品說明要求的溫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漿不應低于3℃;
注:
(1)環境溫度是指施工現場最低溫度。
(2)室內溫度應在靠近外墻離地面高500毫米處測量。
第1.0.13條
施工用水和管道設備試壓的水,不得污損裝飾工程。
第1.0.14條 裝飾工程施工安全技術、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等的要求,應按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