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某項目部
代表人: 項目經理
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加項目經理及項目相關人員的收入,經甲方研究決定,對該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責任承包制。通過對乙方的執業資質、施工業績、管理能力、風險抵押等方面的綜合考評,確定乙方即某項目部為工程項目的承包人。雙方本著公開、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的方式:風險抵押、個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 萬元,對工程項目的管理負責,以風險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該工程竣工交驗(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及分包結算價款清算完畢)。
三、承包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建設單位:
4、設計單位:
5、承包范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內容(含業主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因設計變更要求增加或調整的工程內容。)
6、建筑面積: 平方米
7、施工工期:總日歷工期: 天,以開、竣工報告為準,業主工期若延期,工期順延;工期與業主合同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業主合同和有關通知執行;超出規定工期、沒按業主和甲方要求時間內進場,則視為違約。
8、分段任務: 年 月 日前完成基礎
年 月 日前完成主體結構封頂
年 月 日前完成裝修
年 月 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設方和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則在承包工期基礎上順延。
四、承包的指標
1、成本指標:本工程承包價款確定為 萬元。承包范圍內總價一次性包死。乙方承包價中含按當地稅務部門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
2、質量指標: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標: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
4、進度指標:滿足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5、其他約定:
五、甲方的職責和權限
1、甲方的職責
(1)負責組織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組織方案的審定以及建設單位、地方社會環境資源的聯系銜接;開工前交施工設計圖紙 套及相應的施工技術資料給乙方。
(2)根據項目需求及乙方請求對外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材料設備購置合同、機械材料租賃合同等。
(3)協助乙方組織竣工驗收、竣工決算和評優申報;
(4)負責組織項目管理期間和終結時的考核審計;兌現項目承包人經濟收益(包括薪金)或實施經濟賠償處罰;
(5)協助乙方選聘項目管理人員,組建項目經理部,配置其他生產要素;
2、甲方的權限
(1)有權對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協調;不定期對工程進度、質量、工程檢(試)驗資料、工程資金的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
(2)除建設單位指定外,有權將項目的 工程分包給 專業公司;
(3)乙方違法、不執行國家標準不按規范進行管理施工、違反甲方有關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糾正,責令停工整改、予以經濟處罰、終止承包合同、調整承包人。
(4)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計劃及完成工程量報表。
六、乙方的職責和權限
1、乙方的職責
(1)代表企業實施項目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相關管理制度,積極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對所施工的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過程、全面管理;
(2)根據國家規范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計劃;
(3)組織實施施工現場的生產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組織制定和實施項目經理部各項管理制度;
(5)在企業授權范圍內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企業管理層的工作聯系和協調,負責勞務分包、協作單位的管理;
(6)解決施工現場和項目經理部出現的問題,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7)負責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提供和準備相關技術經濟資料;
(8)協助企業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優、評獎申報;
(9)負責員工的各項管理和教育、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
(10)接受上級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認真落實整改意見,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業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審計;
(11)處理項目經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質量保修服務,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債權債務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報送完成各種指標的情況;
(13)按公司規定及時足額交納職工的各種保險等費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保險費賠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擔;如果乙方沒有交納保險費的,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全額承擔。
(14)負責項目運轉所需資金的籌措及其他風險控制;
(15)因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種違章造成的費用、罰款、違約金和經濟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如發生仲裁或訴訟,甲方對外承擔費用后,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一切費用。
2、乙方的權限
(1)代表甲方實施項目管理,全面履約施工合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規范和甲方相關管理制度;
(2)根據甲方的授權,組建項目經理部,主持項目經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項目部印章只能用于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采購合同的簽訂、工程文件收發、函件制作活動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資等資金的結算、借支和與本工程無關的活動,不得用于變更業主合同規定,乙方也不得以項目的任何名義擅自對他人作出承諾;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3)確定項目經理部組織架構,班子成員報甲方審查批準后,報送業主、監理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備案。未經甲方同意,班子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4)有權選擇聘用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乙方聘請的施工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資格,并復印其身份證件、證書存檔備查;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少數關鍵崗位的管理人員按規定程序可外聘;確定管理人員職責、權限,并組織考核獎懲;
(5)有權在甲方確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單中選擇勞務隊伍,但必須報發包方備案;乙方無權轉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承包總價5%的違約金。
(6)甲方授權的范圍內自行組織物資采購;
(7)按照公司資金管理辦法,決定其項目資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優先的原則決定項目經理部人員薪酬分配;
(9)根據企業授權,協調處理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事項,重點跟蹤后續工程項目和參與其他項目的經營活動。
七、甲方對乙方承包經營管理效果的考核、評價
1、甲方分期(分段)、分類對乙方承包情況進行考核;
2、考核以甲乙雙方共同簽認的“考核計劃表”進行;
3、當甲方得知乙方惡意不完成承包指標時,可隨時對乙方進行考核、處罰。
八、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進場之日起,甲方在 天內撥本單項工程承包價的2%的施工費。工程進度款按業主撥付款時間、要求、按月進度80%比例撥付;
2、乙方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名義扣取民工工資、機械租用、油料等費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3、工程款的使用必須以滿足本工程項目的施工需要為唯一目的,雙方均不得挪作他用;否則,違約方將向對方支付挪用金額50%的違約金,且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方式向業主收取工程進度款,乙方沒經甲方授權或同意,不得私自向業主單位借款。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5.因業主資金不能按時撥付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將業主單位賠償的損失全額轉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時,有權在劃撥金額中扣除如下款項:
5.1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已產生的經濟損失和費用、罰款、違約金等。
5.2因各種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罰款、民工工資等款項。
6.扣除以上5.1-5.2款項后,余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證將甲方劃撥的工程資金專用于工程施工費用(工程材料款、工人工資、水電費、保險費等)。
7.乙方應在每月的5日前,把前一個月的與工程有關的費用票據、本項目班子成員及民工工資領取清單全部交甲方財務部門核實、做帳。逾期送交的,每天罰款1000元;少交或不交的,造成甲方帳目不清,被有關部門處罰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工程人工費、管理人員工資和差旅費開支該應控制在工程造價的20%以內。
9.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機械設備退場、資料交付完畢,35內付清余款。
九、甲方對乙方的獎勵(或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
1、確定項目上繳指標為本工程承包價 %,即約為 萬元左右,甲方在每次撥進度款中扣出。乙方完成上繳指標后形成的利潤按 比例分配,同時返還風險抵押金。
2、出現虧損,經考評,甲方對乙方的風險抵押金不予返還。
十、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沒收風險抵押金:
(1)履行合同時,出現了乙方未能實現主要承包指標的情況;
(2)乙方沒有全面履行約定職責,管理混亂,經甲方考核,認為難以完成承包指標;
(3)有虛盤冒驗等弄虛作假行為;
(4)嚴重違反企業管理制度,經批評教育,未能改正;
(5)違法、違規經營,造成惡劣影響的;
(6)在業主和甲方都認為乙方不稱職的;
(7)經甲方核實等其他違約情況。
2、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風險抵押金: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致使工程項目無法進行。
3、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終止:
(1)雙方約定的承包目標實現或部分實現,甲方向乙方兌現了全部獎勵后;
(2)當一方將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另一方時。
十一、違約責任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一方的行為被視為違約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為總造價的5%,若存在數次違約行為,違約金分別計算累計相加,但總額不得超過承包價款的30%。
2.違約金的承擔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罰款、費用、損害賠償等其他經濟責任的承擔。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雙方在履行承包合同產生糾紛時,首先應協商解決;
2、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依據公司工程項目責任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調解;
十三、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十四、 其它約定: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訂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均按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業主合同執行(合同編號為: )。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____________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 (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維修。
2.____月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表、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____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__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歷天),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略)。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第六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需辦理鑒(公)證的,自辦畢鑒(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